关于调整核酸采样服务时间及收费等事项的通告
来源:泰宁县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2-12-22 15:03

  根据当前广大群众核酸采样需求及泰宁县实际情况,12月23日起,对县内核酸采样服务时间及收费等事项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核酸采样点服务时间

  县疾控中心、汽车站、行政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古城采样点)采样点,采样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动车站及各乡镇核酸采样点服务时间不变。

  二、核酸采样点采样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调整为单管核酸收费采样点,其他核酸采样点不变。

  三、注意事项

  请广大市民朋友做好日常健康防护,减少人员因核酸采样聚集造成不必要的风险,若无特殊需求,非必要不进行核酸采样检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人员暂时不进行核酸检测。

  采样点的设置和采样时间将会根据采样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发布。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与配合!

  泰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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