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泰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志远,副主任江玉兴、毛维军、谢翠姬、暨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叶莹,县法院院长张志明,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文婷,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及县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黄志远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听取和审议了《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同意以议案形式提交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作出了《关于批准2023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和《关于确认李国强等为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会议还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任命:
何建荣为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李国强为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葛美燕为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任命:
邹贵龙为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邹慧娟为泰宁县统计局局长。
免去:
谢瑶行的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
邓龙堂的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肖流泉的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邹红娥的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黄增福的泰宁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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