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的决策部署,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统筹推进统计专项整治“回头看”落实与国家、省统计督察整改成效巩固,以源头数据质量夯实为根基,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筑牢思想根基,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根基。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福建省统计条例》等文件精神的学习,抓实《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将法治要求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先后推动县委、县政府先后7次专题传达学习统计相关文件精神及统计造假典型案例,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深刻剖析数据造假的政治危害,切实强化依法统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统计履职能力。二是强化法治教育,守牢思想底线。坚持常态化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级干部、中青年干部进修班等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通过系统培训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杜绝政绩观跑偏错位,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思想防线。三是印发普法读本,厚植法治土壤。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撰《统计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读本》和《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汇编》,分发县处级领导、乡镇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统计工作人员,以通俗化、案例化的呈现方式,持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观念,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根基。
(二)夯实统计基础,压实防惩责任
一是规范基层建设,严把源头数据关口。聚焦基层统计薄弱环节,对全县9个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指导,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检查台账、实地调研等方式,帮助乡镇系统梳理工作短板、问题清单,推动完善统计台账、工作制度,明确报表、审核、上报等流程规范,持续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统计源头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二是精抓业务培训,提升人员履职能力。结合基层统计工作重点难点,创新培训组织模式,邀请市统计局专业人员来泰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培训,联合发改、工信、科技等职能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培训精准度与时效性,培训重点覆盖统计法律法规、报表填报规范、指标口径等核心内容,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基层统计业务培训17场次,覆盖480余人次,推动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持续提升。三是深推自查自纠,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建“服务企业小分队”,采取“现场指导+核查”模式,下沉企业及项目业主单位一线,今年以来,先后对60余家(个)“四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160余家企业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20余家(个)企业(项目)入退库真实性、行业划分标准进行重点核查,未发现国家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规范、统计数据真实性不严不实的情况。
(三)深化普法宣传,厚植法治氛围
一是精准靶向普法,增强统计自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核查、走访调研等工作开展“嵌入式”普法,引导统计调查对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增强诚信统计、依法统计意识。二是丰富宣传载体,延伸普法触角。依托“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科普月”、“12·4”国家宪法日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宣传形式、拓宽传播渠道,先后开展大型统计法律法规宣传4场,推动统计普法从“集中性”向“常态化”延伸、从“广覆盖”向“精准化”深化,持续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认知,全面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以案为镜,深化警示震慑。持续开展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传达学习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统计违法案件情况通报精神,在科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进修班集中传达学习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将福建省漳州市、云南省曲靖市、山东省威海市三地统计违法案例编入《统计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读本》,分发各级领导干部、基层统计人员、企业统计负责人,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引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升统计履职尽责能力。
二、存在不足
2025年,县统计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统计队伍不够稳定。部分企业财会专业人才较为缺乏,精通财会业务的人员往往兼职多家企业,导致部分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承担统计业务较为吃力。二是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我县目前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仅3名(今年新增执证人员1名),执法力量配备与需求仍有差距,且现有新增执法人员执法经验还有所欠缺,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一)深化思想引领,压实统计政治担当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始终将防治统计造假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筑牢基层根基,优化统计服务质效
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配齐配强乡(镇)村两级统计力量,推进基层统计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常态化深入乡镇、企业进行指导,健全以原始凭证为支撑、可验证可追溯的数据报送制度,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健全防控体系,严守统计数据红线
完善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核查”全链条防控,健全统计原始凭证、统计台账、财务账册“三位一体”管理体系,从源头遏制造假隐患。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动员符合条件人员考取国家统计执法证,抓好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锻炼培养,提升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能力,不留执法“盲区”和“死角”。
泰宁县统计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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