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泰宁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及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聚焦财政主责主业,纵深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实现新提升。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引领,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财税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积极组织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干部职工参加司法部门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财政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 100%,财政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压实主体责任体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审查规范性文件28件,废止失效文件17件,提出修改建议3条,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三)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围绕 “八五” 普法规划,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并利用文明城市创建、平安“三率”入户走访等契机,组织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开展政策宣讲。通过发放通俗易懂的普法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关切的各类问题,重点普及财税领域核心法律法规及惠民惠企相关政策,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执行效能,推动法治财政理念深入人心。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财政监管效能
(一)创新多元化监管机制。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模式,每年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限期整改并落实到位。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政府债务管理等关键领域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强化全过程合规性管控。
(二)深化 “数字 + 法治” 监管赋能。以数字财政建设为抓手,依托一体化线上平台构建财政资金全流程动态监控模块,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民生专项资金等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链条规范化管控,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收支、预决算等关键信息,确保权力阳光运行。积极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智能预警与风险分析,实现对资金异常流动、违规使用的早期发现与精准干预。
(三)强化监督协同与结果运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决议及审议意见,依法依规报告预算执行、决算、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将财政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单位考核等挂钩,强化监管约束力和实效性,提升监督实效。
三、融合主责主业,彰显法治财政特色
(一)法治护航财政平稳运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预算法定约束,从严从紧编制 “三公” 及一般性支出预算,持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开支,全年收回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 1.3 亿元,统筹用于重点民生项目。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债务管理法律法规管控债务规模,2025 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3.2亿元,全部依法用于城西学校建设、古城旅游基础设施、产业孵化研发中心等项目,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全县债务余额控制在省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等级保持绿色区间。
(二)法治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法治思维融入产业扶持政策制定与落实全过程,建立惠企等政策合规性审查机制,确保政策制定合法、执行规范。全年兑现民营企业扶持奖补资金 1039 万元,落实减税降费及留抵退税 2140 万元,惠及民营企业 573 家;投入资金 4622 万元支持绿色工业园区 “一园三区” 整合提升,助力竹制品、水资源产品、健康食品等产业链高端化发展;安排资金 1.06 亿元支持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建设、5620 万元打造十里金溪夜游综合体,以法治保障文旅产业 “四个十” 项目攻坚行动有序推进,推动生态工业、文旅产业、绿色农业协同发展。
(三)法治保障民生福祉增进。坚守 “以人民为中心” 的法治理念,将民生支出作为预算安排的优先方向,全年民生支出 15.28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78.36%。通过法治化手段规范民生资金管理,安排资金 2 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足额兑现,统筹 2048 万元支持公办托育网络建设,投入 9416 万元推进实验小学综合楼改建、金湖旅专搬迁等教育项目,拨付 4207 万元用于城区垃圾处理、污水管网改造等生态环保工程,确保民生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同时,依法推进财政暂付款清理,通过预算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等方式消化存量暂付款 8190 万元,实现暂付款余额清零,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四、存在不足与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财政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水平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二是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运用法治手段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风险。三是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泰宁县财政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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