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宁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按照我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县委依法治县2024年工作要点,持续铸牢法治财政理念,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增强政治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财政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落实财税政策,聚力增收节支,强化资源统筹,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一是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泰宁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泰宁县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暨“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解决财政法治建设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法治工作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教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同时年初制定下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宪法、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明确具体学习时间和要求,序时进度组织开展学法活动。
(三)优化采购营商环境,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一是积极营造开放有序的竞争环境,先后印发《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的通知》、《泰宁县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市县联动,聚焦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筛选检查单位,重点检查2022年以来启动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三是开展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四是落实数字化营商环境监测平台政府采购指标,加强日常监管,实时监控指标数据,及时掌握动态,提醒采购单位做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抓好每一项考评指标落实。
(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法治行政工作监督机制。一是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以及审查程序,规范出台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我局重大决策事项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提升财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狠抓依法理财,促进财政改革与创新。坚持依法、规范、高效的财政管理,推动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依法依规报告预算执行、调整、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取消支出基数,完善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究绩效的预算编审机制,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化水平,不断加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三是加强债务预算管理,规范项目储备、申报和资金全流程监管,建立专项债券常态化通报监督机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财政专项资金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加大代理记账行业监管,规范会计服务市场。加强单位内控监督检查,规范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干部法治素养。一是积极开展法制业务培训,组织全县财务人员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业务法律。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省统一财政法律知识考试,要求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均需参加综合行政执法考试。三是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办案系统的使用,做好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的使用工作,确保执法人员都能掌握操作方法。四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均争取顾问意见,并对重大决策实行合法性审查和论证。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局在普法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法治建设队伍比较薄弱,缺少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员;二是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丰富。
三、下一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一)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利用重大节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法治氛围培育,聚焦财政体制改革热点问题,积极打造财政普法特色亮点。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推动财政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各项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财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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