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泰宁县司法局 时间:2025-01-20 09:25

  2024年,泰宁县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把关审查。审核加快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县政府常务会前各类材料66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39条并被采纳。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项材料82件,提出法律意见65条。参加县政府专题会议12次,审核调解协议提出意见建议并被采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工作,共向市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积极开展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等有关政策文件的专项清理,共梳理文件256件,其中涉企规范性文件9件,无予以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文件。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印发《泰宁县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泰司综〔2024〕4号),通过案卷评查、系统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推进行政工作部署在乡(镇)落实落细。召开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进会,不定期通报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乡(镇)使用“闽执法”平台的工作情况,2024年度全县36个行政执法主体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6863件,较上半年增加了5965件,通过线上办理1起行刑衔接案件,完成“闽执法”平台片区联合执法配置工作。

  三是提升执法质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走访企业19家次;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2024年在“闽执法”平台发布“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共9项,共开展联合执法19次,检查企业(对象)62家,有效减少检查61次,在全市率先完成全部检查计划,“综合查一次”经验做法2次在《福建司法》刊发;会同县委编办开展乡(镇)赋权事项评估工作,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召集赋权部门开座谈会等方式,整理建议回收事项清单28项,推动乡(镇)赋权工作落实落地;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机考,全县共报名参加学习256人,报名行政执法资格考试96人次,通过率达91.67%,共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5期,320余人次参训,有效提升各级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四是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收行政复议案件19件,受理10件、不予受理6件、放弃申请3件。受理的10件中,确认违法3件、维持或驳回的案件7件。2024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9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积极开展诉前调解,5件诉讼案件经调解后原告主动撤诉。

  (二)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坚持统筹推进平安建设。

  一是持续打造品牌。深化“蒲公英+”品牌,探索建立“蒲公英+说理议事”,充分发挥“说理夜谈服务队”、“邻里阿姐”作用,累计开展说理议事47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起。持续推进“景区枫桥”建设,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涉旅矛盾纠纷治理,建立调解专家库,开展涉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青桥灯文化与“龙哥说理135”工作机制》被中央政法委《长安评论》刊发;《合伙人退伙,谁先受让》被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刊发;《泰宁推动“千所万会大调解”落地见效》经验做法被省司法厅全文转发推广;被《调解有一套》案件线索采用并播出1条。

  二是推进专项行动。全县9个司法所、134个调委会、654名调解员开展全省“千所万会大调解”专项行动及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村(居)专职调解员年调解案件数不少于9件/人,乡(镇)专职调解员年调解案件数不少于12件/人,全县系统录入案件3773件,较2023年同比(3178 件)增长595件,超额完成2024年案件录入考核任务,调委会调解平均数为28.58,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3件,涉及金额182.5万元。积极参与全县较大案件调解267件,其中公调对接152件、诉调对接47件、访调对接3件。

  三是拓宽调解领域。实现县、乡(镇)、村(居)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建立健全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行政复议+调解”模式,加强诉前调解,针对敏感性可能导致行政复议违法和可能败诉案件,主动联系责任部门并上门沟通协调,公职律师、金牌调解员积极配合部门努力做好诉前调解,力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因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案结事了。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扎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

  一是强化行业监督。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双随机”律所日常监管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公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公证员办证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开展公证质量自查自纠活动。通过内部质量检查和外部当事人反馈,未发现公证质量问题和投诉事件。

  二是做到“应援优援”。积极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结合“法援惠民生 质量提升年”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应援优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6件,其中民事案件70件、刑事案件26件,受援人数96人;值班律师共参与认罪认罚案件128件。全年为特殊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9件;开展针对农民工讨薪、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为6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1.63万元。

  三是加强基层建设。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9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三级联动覆盖,2024年投入25万元完成新桥乡公共法律服务站升级改造,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20人次,提供上门服务17次,解决纠纷27件。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353件,其中国内公证302件、涉外41件、涉台10件,办理“最多跑一趟”公证事项252件。

  四是优化业务办理。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管理和运行,全县“148”专用电话共接听法律咨询电话236次。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共体检企业12家,电话服务5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政策解读20次,实地开展助企服务4次,帮助企业梳理法律风险点80余个、协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12件。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117家、覆盖率100%,建立工作微信群数量117个、覆盖率100%。

  五是发挥专家优势。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优势,积极探索参与“四个重大”以法律关系的确定性推动案结事了。撰写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工作情况报告3篇,提出法律意见书25条,其中《首席“把脉” 助力文旅产业新发展案例 》在省法学会刊物刊发。打造“148+服务企业法律专家库”,摸底全县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泰宁籍在外律师及企业聘用法律顾问情况,创立“泰宁县企业法律服务交流群”,组建“泰宁企业法律服务律师群”,首建23人的服务企业法律专家库。解答企业家及员工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梳理80余条风险点,积极调解某企业“采购案”,挽回损失100余万元。

  (四)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法治思维素养。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协调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普法活动共300余场次。泰宁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以法治护航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2024年初被《人民日报》刊发。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全县共设有1个大队、35个中队,共计661人的“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现有“法律明白人”1097名,其中“法治带头人”468名,巾帼“法律明白人”310人。一年来,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28场,1097人次参训;参与人民调解227次,参与法治宣传292次。

  三是深化多元普法。探索建立“蒲公英+说理议事”“蒲公英+民俗”“蒲公英+邻里阿姐”普法模式,充分发挥“说理夜谈服务队”、“邻里阿姐”作用,将“蒲公英”普法活动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通过法治沙龙、“巡回法庭”、普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600余人次,悬挂大幅标语7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5万余份(册),受教育人数达4.9万余人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根据2024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上级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内容写入2024年《泰宁县平安建设责任书》,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二是健全机制落实。起草制定《中共泰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县政府常务会总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就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县长亲自部署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县委主要领导就该通知作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仍需提升。由于早年个别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执法不规范等历史遗留问题,产生诸多的不可预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乡(镇)执法队伍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调解能手衔接后继不足。虽有众多具有本土特色的调解品牌和多名金牌调解员,但调解能手青黄不接。

  四、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要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方面,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律知识指导,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避免发生行政诉讼败诉风险点。做好考试动员组织工作,督促各乡(镇)有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引导各县直执法部门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二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持续打造服务企业“法律专家库”,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管理和运行,积极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联合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等部门、单位针对涉企经营发展中遇到法律问题积极开展企业家法律培训、讲座等相关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三要严守平安建设维稳底线。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方位摸排有关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突出的矛盾纠纷,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重点关注年末岁初等重要时期全县社会安定稳定。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泰宁县司法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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