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1-08 15:41

  2024年,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环境,市场监管效能稳步提高

  一是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推进辖区市场主体开办便利化,进一步压缩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时限,推广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持续深化“证照分离”“简易注销”改革,积极推行线上“一网通办”“周六便民服务”等机制,真正实现办事时间“无断档”、办理事项“无空档”、优化服务“无阻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今年以来,新增市场主体1344户,其中,新增企业366户,新增个体工商户978户;完成企业注销279户,其中,简易注销190户、占比68%。全县审批改备案726户【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共办理个体全程智能化登记301户。

  二是新型监管服务增值。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线上线下监管一体化,认真执行异常名录进出管理,指导市场主体完成年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445户主体检查结果录入及公示工作,公示率达100%。累计列入异常名录企业289户,异常标注个体3771户;移出异常名录2065户,其中企业50户、个体2015户。截至6月30日,企业年报率达95.1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4.22%、个体年报率62.53%,分别排在全市第3名、第5名、第5名。

  三是消费维权提升效能。制定12315工作体系流程图,常态化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系列活动,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维护。严格执行有诉必接,保障消费权益的中心工作内容,推动新形势下监管机制、监管方式创新,以公平公正为核心的新型投诉处理机制初步形成。截至11月22日,共处理12315投诉313件,举报128件,挽回经济损失7.84万元,处理12345咨询、投诉36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四是民生领域执法成效显著。依法严厉打击超范围认证认可、侵害消费者权益、虚假广告、电动自行车改装、加油机计量作弊、食品中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35件。加强行刑衔接,移送公安部门5起涉刑案件,其中公安已立案5件。

  五是公平竞争政策深入实施。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扎实推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回头看”工作。认真督促指导相关政策制定机关做好问题政策措施的修订废止工作。前往抽查发现问题文件单位进行宣讲指导,通过以案释法、政策解读等方式,提升政策制定机关对公平竞争审查的认识程度。通过部门网站、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公平竞争投诉举报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截至目前,共梳理排查政策措施180份,其中已废止4份,已修订2份。暂未收到有关投诉举报线索。

  (二)守好安全,“三品一特”防线更加牢固。

  一是抓食品安全。高效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食品主体包保、检查、督促一体化推进,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制清单和任务清单,实现全县B、C、D级主体分层分级包保全覆盖,保证一年两次督导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明确抽检品种、批次和项目,加大对“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抽检力度。今年以来,共完成农产品快检2780批次、流通环节监督抽检400批次,发现9批次不合格产品,均已立案查处。特别是,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排查整治覆盖率达100%,圆满完成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二是抓药品安全。积极实行“两品一械”监管协作机制,打破“碎片监管”形式,常态化联合卫健、公安、医保、省药监局三明稽查办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药械化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药械化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0家次,药械使用单位30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23家次,器械经营企业40家次,立案15起,一般案件8起,简易案件7起。

  三是抓质量安全。夯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加油机作弊、电动自行车、电子计价秤等专项整治,立案查处16起。持续强化“一老一小”用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群众身边小事”,免费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今年以来,共免费检定强检计量器具1826台件,减轻企业负担14.7万余元。

  四是抓特种设备安全。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电梯维保质量等专项整治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大电梯、燃气、旅游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辖区内企业新办证特种设备194台套,召开4次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参会企业200余家,开展2次入社区宣传活动,监督检查89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53余人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38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8份,立案3起,罚款8万元。

  (三)温情执法,“包容审慎”理念深入实践。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制定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督促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析工作,采取交叉评议方式评析卷宗共16件。

  二是推广柔性执法。全面贯彻执行省、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探索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启动诸如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截至目前,不予处罚13件。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定《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四)深化学习,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及时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网络学习、现场教学多种方式组织《条例》学习。党纪学习教育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研讨16次,专题党课5次,举办专题讲座1次。

  二是加大人才培养。鼓励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高持证比例。今年共3名干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任1名本单位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决策等方面作用。

  三是开展教育培训。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教育平台、“学习强国”“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通过开展业务培训会议、“市监大讲堂”等线下培训,强化执法人员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领悟,全面提升学用融合能力,打造思想过硬、业务过硬的市场监管铁军。

  (五)普及法律,公众法治观念全面深化。

  强化责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坚持和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机制。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9.11全国普法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为切入点,将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医疗美容等法律法规知识植入群众“基因”,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服务高质量发展。2024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累计5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0余人次。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方式有待创新。普法方式多以派发传单、设立摊位、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形式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企业、群众的学法积极性。

  (二)执法办案能力有待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组建后,综合执法范围涉及价格、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械等专业领域的执法,综合执法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执法过程中存在办案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

  (三)执法装备有待更新。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装备配备不全,执法记录仪、外调办案设备等硬件设施设备不足,执法全过程记录及记录保管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25年法治建设重点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比武竞赛、讲座培训等时机,通过法规学习、现场指导、以案释法、骨干传授等方法,力争培养一批全能型和专业性法治人才队伍。

  (二)配齐执法硬件装备。加大执法装备配备投入,加强执法装备使用培训,为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积极创新普法方式,在牢牢把握学法、用法和普法正确方向的基础上,突出新时代普法工作的时代性、先进性和实践性。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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