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县2024年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发展全过程,为全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站式施工许可。推行“桩基先行”,建设单位可根据施工计划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扩大免于办理施工许可证范围,对部分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免于施工图审查、不强制监理要求。实现将社会投资项目开工跨度时长由16.5个月压缩至12个月内。优化联合验收方式。实行分类验收,针对小型低风险、二次装修项目简化验收流程,实现“一口申请、联合勘验、一次发证”;试行分期联合验收,对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试行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将用水、用气、用电、广电网络等工程报装接入事项及工程建设涉及的排水、占道挖掘、绿地树木审批合并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集成办理,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咨询、联合踏勘、一站服务。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货运年审随时随地“掌上办”。实现线上“一网通”与线下“一窗通” 有机融合,即可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也可通过窗口办理实现“马上办”、“一次办”。货运车辆每年的年度审验业务还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道路运政一网通办”进行随之随地“掌上办”。12项高频事项入驻闽政通,实现指尖上的漫游,有效解决群众异地办证难的问题。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集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货道路运输证配发、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3项业务的集约化审批事项,由原来分开办,跑两趟提速至一次办、零跑动,联办事项承诺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三是深化放管服,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共优化服务审批201家商业店招、178次占道活动。
2.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落实“互联网+监管”。我局“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目录清单认领率、实施清单填报率均达到100%。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今年年初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计划涵盖道路运输客运企业、水路客运企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交通运输建设工程企业、城市建设等领域。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并对执法人员库进行了动态调整。今年我局共组织开展了5次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3.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并对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实行动态管理。2024年以来,原交通局机关党委印发4份文件、原住建局机关党委2份,原交通局党组印发9份文件、原住建局党组17份,城建交通局机关党委印发7份文件,城建交通局党组印发12份文件,主要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教育、党建、人事、群腐、理论学习等方面的文件,未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我局党组文件制发严格执行审签制度,拟稿人初核、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
4.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聘请福建瀛闽律师事务所曾水旺律师和福建拓贤律师事务所徐秋霖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向我局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参加法律工作会议,并根据会议安排解答会议提出的法律问题等,协助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处理文件、合同等涉法事务,较好地发挥了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文书保存制度,依法领取、填写、保存执法文书,确保行政执法活动记录客观全面、合法规范;同时运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并根据执法类别分类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湖管理。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实行集体审议,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2.聚强化执法效能。深入践行“721”工作法,以教育劝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通过推动“轻微免罚”,采取签订承诺书,下发《行政执法告诫书》《行政执法提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今年以来共发放《行政执法提示书》170份、《行政告诫书》67份、口头说服教育9750余次。同时按照“疏堵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实地调研,探索城区容许适度放开的占道经营空间,在城区新增便民疏导点9处。
3.全力开展违章建设处置工作。持续推进联审联批制度,逐步消化历史违建,严控新增违建,今年以来向市局“两违办”编发工作简报有关信息动态共20条,拆除违建27处,拆除违建面积605平方米,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转移手续联审连批1395户,成功拆除丹霞美地、台前二巷、金岁坊等一批历史“老大难”存量违建。
4.严查客运乱象,净化营运市场环境。严厉查处出租车“异地经营”、拒载、强拼强拉、绕道、甩客、倒客、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器等违规经营行为。2024年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08人次,执法车辆216辆次,检查出租客运车辆217余辆次,查处非法经营13辆次。
5.利用科技赋能,提升线上执法效能。加强“闽执法”平台应用,实现执法案件线上办理全覆盖,从立案到结案全流程电子化记录,今年以来闽执法平台线上办案138起,(其中,自新系统上线后,补录案件52个),提高了办案效率与透明度。同时,运用数字执法手段,利用“科技治超”赋能“非现场执法”。2024年以来,非现场执法超限车辆查处92辆次。
(三)多措并举,全面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1.开展公共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城建交通领域普法宣传优势,以公交场站、客运站、巡游出租车LED显示屏,结合“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宪法、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等公共法律法规政策,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今年通过公交、客运站场、出租车显示屏展播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创文等普法宣传标语、宣传片700余次。
2.开展个性普法宣传。突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特色,开展特色法治宣传活动。城监大队年初逐商户发放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门前三包责任书》,努力建立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实行错峰错时巡查机制,做到城区巡查监管全天候、全覆盖,先后纠正店外占道经营、乱堆放2.5万余起,取缔流动摊点400余摊,扣押各类工具、物品60余件。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展开全面的普法行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宣讲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保护公路、拒乘“黑车”等法律意识。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计划,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党组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5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9次。
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局党组成员年终述职时报告年度学法、依法行政等情况,以“述法”促“履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向县法制办报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仍需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过程中仍有少数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准确熟练,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过程中,虽然建立了一定的协作机制,但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执法衔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联合执法效果不够理想,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虽然采取了多种形式和手段,但宣传内容和方式与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存在一定的“大水漫灌”现象,导致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度不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执法队伍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学习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方法,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执法行为不规范、法治观念淡薄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执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二) 深化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管理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实时共享、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和执法衔接机制,明确移送标准、移送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联合执法工作高效顺畅开展,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需求调研,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方案。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开展线上线下互动式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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