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01-04 15:52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高质量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服务,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升审批服务办件效率,道路运输事项等高频业务基本实现“掌上可办”、一网通办,2023年共办结审批服务事项529件,其中掌上办事项52件。依申请类事项的承诺审批平均缩短审批时限93%,一趟不用跑占比100%,全流程占比82.3%。扩大“跨省通办”事项和范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补发、换发、变更、注销、诚信考核和道路运输车辆年审等6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跨域办理、跨层联办,截至目前已办件1个,提高审批服务水平。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并对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实行动态管理。今年6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到期失效16件、拟废止3件、继续有效1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以县交通运输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1件。今年10月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自查,我局未制定该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清理我局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同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坚持自我审查与专门机构指导监督相结合,有效防止政策措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今年我局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 

  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落实“互联网+监管”。我局“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目录清单认领率、实施清单填报率均达到100%。今年录入行政监管信息200条,监管事项覆盖率为82.76%。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今年年初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计划涵盖道路运输客运企业、水路客运企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交通运输建设工程企业等领域。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并对执法人员库进行了动态调整。今年我局共组织开展了4次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4.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聘请福建瀛闽律师事务所曾水旺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向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包含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把关)、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参加法律工作会议,并根据会议安排解答会议提出的法律问题等,协助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处理文件、合同等涉法事务,较好地发挥了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加强监管,推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1.聚焦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实施《泰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公示制度》《泰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泰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行政监督工作。同时,还制定了泰宁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十二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和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全程流程留痕可查询,对重大案件、重要环节采取音影记录方式。

   2.聚焦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积极动员部署。4月18日,组织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全体人员收听收看省厅、市局召开的全省、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视频会议,集体学习了省厅邱淮副厅长关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解读,传达了市局吴文明局长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随后,县交通运输局范家钦局长就我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作具体部署安排。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前期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印发《泰宁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改方案》(泰交执法〔2023〕13号),同时将整改方案粘贴于公示栏公示,主动接受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及群众监督。二是广泛收集意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通过走访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张贴《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渠道的通告》、公布举报受理电话和邮箱等方式,收回《泰宁县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调查问卷》56份。三是扎实整改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拦车时未按规定摆放、设置安全防护设备及日常检查松,专项行动紧问题,要求执法人员在上路执法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反光锥等安全防护设施;因原先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人员配备不足,日常检查不到位,今年4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股级干部轮岗,已调整3名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中,强化执法力量,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3.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对巡游出租车异地经营、不打表计程、无故搭载等违规行为和网络预约出租车无照运营、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2023年以来查处非法营运9起。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力度,把三轴及以上运载砂石、水泥、石板材等中重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辖区内G528线、S219线设为重点路段同步开展定点治超和流动巡查治超相结合,查处总质量超限运输车辆28辆、几何超限运输车辆21辆,并移送交警部门处理,依法卸载货物297.62吨。以金湖水域为重点,联合海事、水政等有关部门共同打击和治理水上交通违法违章行为,防止船舶冒险航行、超载航行,2023年出动检查人员1254余人次,检查客运船舶70余艘次,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柔性执法工作,严格把握好合法、合理、主动、适当、便民五个基本原则,2023年累计办理柔性执法案件数共68起,分别给予“从轻”“减轻”“警告”或“不予处罚”等决定。 

  4.聚焦科技创新,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推进科技治超项目,该项目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交运集团有限公司代建,投资估算400万元,主要包括泰宁县2个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点(朱家坊双向2车道、三里亭双向2车道)和1个县级监测监控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平台运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2月1日零时起,泰宁县首个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朱家坊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点正式启用,开启了超限治理“非现场执法”模式,三里亭动态检测技术监控点2023年11月15日通过省级验收。公路科技治超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具备对来往货运车辆的自动称重、自动识别车辆信息、动态监测、轨迹回放等一系列功能,实现了对违法违规超限运输车辆治理的靶向打击。2023年我县办结非现场行政处罚案件49件。 

  (三)加强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1.开展公共普法宣传。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普法宣传优势,以公交场站、客运站、巡游出租车LED显示屏,结合“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宪法、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等公共法律法规政策,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今年通过公交、客运站场、出租车显示屏展播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创文等普法宣传标语、宣传片800余次。 

  2.开展个性普法宣传。突出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大型宣传活动。一是联合路政,现场普法。5月11日上午,县交通运输局联合泰宁公路分中心路政部门通过发放路政宣传手册,向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深入企业,以案释法。5月11日下午,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深入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示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行车意识。同时,对从业人员现场提出的问题给予了政策解释,引导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共同营造良好公路通行环境。三是走进校园,上门送法。5月16日、5月18日,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联合地方海事部门走进泰宁县实验幼儿园、泰宁四中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图文并茂的PPT,向师生们详细介绍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以及公路标识、出行安全、路政工作职责等知识,展示了常见的涉路违法行为,并公布了举报热线12328,号召大家了解公路保护意义,支持交通运输执法事业。四是丰富载体,广泛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电子公交站台滚动播放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向过往群众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法律法规,共投入LED16处、横幅4条、发放各类安全宣传单500余份,群众咨询50余人次。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思想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与交通运输工作结合力度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二是改革创新探索亟待破题。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全新和全方位的更高要求。当前重要岗位的法治工作人员尤其是一线执法队员在数量、素质上已凸显出明显的短板,亟待破题尽快度过“阵痛期”。四是法治宣传不够深入。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丰富,覆盖面不广,缺乏感染力和吸引力。

   三、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持之以恒抓好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2023年7月6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九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局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9月14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8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在8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意见的通知》(厅字〔2023〕19号);9月28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返京途中在山东枣庄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 

  (二)持之以恒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局党组成员年终述职时需报告年度学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等情况,以“述法”促“履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局2023年度绩效考核和真抓实干考核指标,与其它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压实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向县法制办报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政治能力。加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强化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充分利用福建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述职述廉、等平台,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加强执法培训,规法执法行为。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进行系统的培训学习,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及三个行为规范,增强行政执法干部队伍的理论素养,提高行政执法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实战能力。切实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业务精通、战斗力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三)丰富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充分利用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日、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并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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