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1-04 15:25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我县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能力为抓手,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局领导班子带头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全局职工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局党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领域普法的首要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班子成员主动学法用法,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法规及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我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严格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没有自行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经我局认真梳理核实,2023年以来没有发现存在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

我局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各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围绕县“三下乡”活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举办职工羽毛球比赛、现场咨询、发放传单、宣传品等方式,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各类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2023年我局共举办或参加专题宣传活动15场,悬挂宣传横幅180余条,发放宣传品及宣传单25000余份。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不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如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等重大事项均实行集体内部会审。进一步规范会审程序,明确会审人员责任,提高行政决策事项的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用法律顾问并发挥法律顾问在部门涉法事务中的作用,切实加强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民事纠纷等案件,并对我局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法律意见,2023年共会审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2件。

    (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通过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使全局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认定立案、调查取证及行政决定等执法活动的依据和程序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为基层自然资源所配备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终端,强化执法人员证据意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的威慑力和公信力。对行政处罚决定案件进行会审,今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2件,通过内部会审制度,促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时办理及回复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上群众意见和投诉85,做到件件有处理,件件有回复。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2023年,我局共受理信访事项24,已办结24件,反馈率100%,未发生群体到县以上非正常访及到市级以上上访,未发生进京、赴省、到市群体访或非正常上访。

    (七)提升履行行政应诉职能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积极配合法院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应诉各类诉讼案件。2023年,我局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5宗,局相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为100%。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尚需进一步强化。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有待增强,需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二)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还不突出。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方面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在工作的创新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认真谋划补齐短板。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提前谋划部署,对照2023年的工作缺漏,查找问题、补齐短板。

(二)创新工作突出亮点。进一步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式,在全面完成好“日常工作、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思路、拓展方法,打造亮点工作和特色工作。

(三)全面提高法治意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守土尽责、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廉洁高效”的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廉洁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四)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重点抓好自然资源新法规、新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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