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泰宁县财政局 时间:2023-01-17 17:18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涉及我局的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议重大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等财政法治重要工作。二是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查,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带头遵法守法。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实播盛况,聆听党的二十大报告,研讨交流学习体会,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四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日常教育、廉政教育,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工作、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及时组织局机关在职在编干部参加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证考试。目前,全局共有22名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其中行政编制人员9名,事业编制人员13名。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财政职能,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和职责,在开展会议培训、政策落实、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等各环节依法履职,且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

  (三)依法开展工作,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全面压缩办理时限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二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各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依法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专项清理活动,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三是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相关部门2021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涉农、涉粮等财政资金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监管水平。

  (四)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一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对全县各部门预算进行批复,并按要求在泰宁县人民政府网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公开率达到100%。二是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检查。及时主动向县人大汇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接受县人大领导检查指导。三是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大额或重要资金向县政府申报、审批,主动接受纪委、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四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规范公开涉及本局业务范围内有关财政信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打造“阳光财政”。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是部分人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法治意识不强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学法用法积极性仍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加强。另一方面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采购、会计管理、财政监督检查执法领域存在执法不协调、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不适应的情况,主要是由于财政执法专业人员还不足,导致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财政法治事业发展。

  (一)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不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机制,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利用重大节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法治氛围培育,聚焦财政体制改革热点问题,积极打造财政普法特色亮点。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推动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各项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财政执法队伍。

  

 

泰宁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