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乡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 时间:2023-01-16 09:58

  2022年,我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工作,现就我乡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理念,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综治、司法、派出所、卫计、安监、妇联、团委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乡班子成员会议议程,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规划的重点。三是把法治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财政监管,保障全乡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乡政府及16个行政村聘请福建浩歌律师事务所范丁浩律师为法律顾问,全乡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处理我乡法律事务,为我乡散养牛羊治理、合同审阅、矛盾纠纷化解等提供法律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二是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开展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全面落实了政务公开制度和执法责任制,完善了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三是在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上党课、全乡领导干部学习会上深入学习了民法典、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的责任意识。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全乡没发生一件行政违法案件,无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四是乡政府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招投标、民生政策等重点问题上,严格实行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以下发文的形式下发至有关职能部门,提高政府工作的可行性、规范性和执行性。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一是不断强化程序意识。乡党委、政府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等制度,建立决策纠错机制、实行行政问责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防止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防止决策失误。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和发布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确保制发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三是认真落实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县监察、审计、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专门监督。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群众检举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四是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办理行政执法委托事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

  (四)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我乡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学,不断提升我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今年我乡开展会前学法4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2次,重点对《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领会。二是加强重要节点宣传。在各个重大节假日通过乡包村干部及村干部入户走访的机会,向群众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宣传力度。在“4.15”国家安全日、“6.16”安全生产咨询日、“6•26”国际禁毒宣传日、“12•4”宪法日等特殊节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参与社会发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自觉性。三是抓好“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家庭”等活动,切实增强机关干部、青少年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意识,提高企业职工依法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广大群众法律意识。

  今年以来,我乡共举办法治教育课4场,报刊、电视、网络宣传30余次,开展圩日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践行“枫桥经验”,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经过讨论、研究后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有效妥善地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二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乡领导干部结合学党史活动,深入基层为民解忧,真正走到群众身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有效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三是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构建乡、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及时调整充实调解员队伍,定期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通过乡村两级调解员的积极努力工作,全年无一件民转刑和因处理不及时而引起非正常死亡案。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290件,调解成功290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六)加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作用。一是严格赛选“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法律下村活动发现村内法制意识较强对象,纳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二是提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业务水平,抓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工作,提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业务能力,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加强群众法治意识。

  今年来,发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63人,完成上级任务,并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治培训8次,“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充分了解当下时情,并更好的做好宣传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距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人民调解员队伍年龄偏大、专业知识不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不彻底。三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覆盖面还不够广,针对性还不够强。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乡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继续加强法治培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一是积极开展各类法律讲座、学法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及村居干部学法培训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村居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着重用好新媒体平台,通过发表优质的视频、文章等内容,吸引更多群众关注官方账号。同时,注重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确保宣传达到实效。

  (二)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完善制度建设,正确履行政府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现有职权,明确职权行使依据和主体,明细各类职权具体事项,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理顺职能关系,提高执法效率。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