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01-10 11:57

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持续深化改革,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1.再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简化审批环节,优化缩短审批时限。2022年,落实“五级十五同”政务服务标准,对我局所有审批事项全面梳理,缩减到152项(包含市局委托及下放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行政许可95项、公共服务46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目前,我局政务服务事项法定总时限2937个工作日,承诺总时限205个工作日,缩短总时限2732个工作日,平均压缩时限比例达93%。

2.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2022年,推进“e政务”自助服务办,在政务服务中心配备了“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实现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补)发、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换发等事项“自助办”。

3.简政放权,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2021年,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行政审批项目4项,我局通过承接下放委托的事项,实现群众少跑路,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减环节”“就近办”。2021-2022年办理委托服务事项79起。推行“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2021年我局配置2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分别为“我要经营货物运输”“我要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地址”,指南规程和线上办事指南均已发布配置。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弘扬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大力弘扬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理念,宣传权利义务相统一、程序公正、诚实信用等基本法律原则。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2.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路政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设宣传讲座、发放宣传单、现场接受咨询解答疑问等多种形式的宣传,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公路法律法规。将爱护公路、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走进学生、走进司机、走进各乡镇人民群众的心中,形成自觉抵制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5月以来,局开展各类路政宣传活动4趟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走进社区1趟次、走进乡镇2趟次、走进学校1家、走进物流企业6家。

3.积极开展“有‘典’不一样”民法典微信答题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体宣传方案及市局有关要求,我局于5月9日至5月22日举办“有‘典’不一样”民法典线上知识测试。我局积极组织各部门和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通过微信扫码参与答题。从5月9日起至今,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答题人数43人。参与答题交通运输行业企业11家,交通运输从业人员373人。 

)多种形式执法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1.着力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为加强我县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升出租汽车服务水平,使出租汽车服务工作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我局对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开展了专项整治。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对巡游出租车异地经营、不打表计程、无故搭载等违规行为和网络预约出租车无照运营、无证上岗等违规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2022年以来查处非法营运2

2.落实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的“一超四罚”规定。强化源头企业监管,执法人员定期对辖区源头及各类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加强路面执法严查严打,采取“延时、错时执法”工作方法,对重点路段突击检查、不定时临检,让司机、企业无迹可寻,强化运输市场监管。深化联合治超行动,综合分析辖区内货运源头实际,把三轴及以上运载砂石、水泥、石板材等中重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辖区内G528线、S219线设为重点路段同步开展定点治超和流动巡查治超。2022年出动执法人员1235人次,检查车辆2701辆,总质量超限14辆,几何超限15辆,总共卸货442.85吨。

3.持续开展柔性执法工作。根据《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交通运输局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交法〔20202号),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严格把握好合法、合理、主动、适当、便民五个基本原则。“柔性执法”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努力通过“以案释法”、发放普法宣传单、现场说法等教育引导等方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2022年我局累计办理柔性执法案件数共16起,分别给予“从轻”“警告”或“不予处罚”等决定。

4.加强行业监管,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督促运营单位树立“运营服从安全”的理念,建立落实日常安防工作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督促运营单位建立落实在岗员工分区巡查巡检责任制,及时发现、报告可疑情况,制止不法行为。三是加强与公安、交警、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出租汽车市场、旅游客运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以金湖水域为重点,联合海事、水政等有关部门共同打击和治理水上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对辖区各类船舶设施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各类船舶加强防汛措施落实,防止船舶冒险航行、超载航行,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我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主要内容,领会《规定》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规定》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2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落实《规定》要求,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规定》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领导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能力法治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一些新法律、部门法规研究学习不够深入。是新的执法手段运用不多,特别是在调查取证阶段,缺乏互联网思维,对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不多

2023年工作计划

(一)提高执法人员素养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全面开展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提升执法业务水平,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强化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地搞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继续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我局宣传计划中来,认真抓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充分利用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日、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局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并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泰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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