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泰宁县审计局 时间:2022-07-27 11: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对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中心,重点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责。本次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县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县民政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等情况,并根据省审计厅安排对粮食领域风险防控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同时延伸审计了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卫健局等24个相关部门。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5%,比上年增收3.34%,加上级补助收入118,82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345万元、调入资金19,59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94万元、上年结余4,870万元,收入总计198,9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557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减支6,239万元,减少4.34%,加补助乡镇支出13,77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14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8,13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75万元,支出总计176,58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2,31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30,0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39%,比上年减收21,088万元,减少41.22%,加上级补助收入3,32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864万元、上年结余2,329万元,收入总计48,5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2,5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79%,比上年减支69,589万元,减少75.53%,加上解上级支出7万元、调出资金8,45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30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868万元,支出总计43,90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691万元。

  3.国有资金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加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收入总计4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0万元,加调出资金154万元,支出总计44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20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8.6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04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1.32%。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1,566万元。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县政府债务规模为326,471.37万元。

  1.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308,155.37万元,较上年增加2,778.3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余额186,014.37万元、专项债券余额122,141万元。2021年度新增债券10,912万元(一般债券4,719万元、专项债券6,193万元),再融资债券19,712万元。

  2.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18,316万元(均为2018年7月以前形成),较上年减少6,000万元,其中: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债务余额9,616万元,较上年减少2,25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再融资债务余额4,300万元,减少3,350万元;其他商业贷款及股权融资债务余额4,400万元,减少400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21年县财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培植壮大财源,兜牢“三保”底线,保障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等重点支出,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县财政以开源节流为抓手,一方面加强收入组织,紧抓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全年累计争取补助资金12.2亿元。认真贯彻落实市县财源培植各项措施,多渠道拓宽财源,不断优化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基础上,坚持把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统筹各类资金保障重点民生需要,有序有力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要,积极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发展。当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截至2021年12月底,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金额共计825.93万元,其中: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91万元、罚没收入603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收入209.02万元。

  2.部分上级转移支付指标未及时下达。2021年,县财政局有5笔上级转移支付指标共计330.92万元未及时下达,如:省财政厅2021年1月下达的2021年退役安置省级相关补助经费19万元至年末仍未下达,直接结转至下年。

  3.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2021年度,全县共有23个预算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财政资金直接转入本单位实有银行账户,涉及资金75笔1,114.91万元。

  4.部分年终追加项目执行率较低2021年12月,县财政调整预算追加县级专项10项906万元。截至2022年4月,使用616.70万元,结余289.30万元,总执行率68.07%。

  5.部分财政性资金往来清理不及时。截至2021年底,县财政总预算会计账中2018年预拨县国土局经费23.53万元,仍挂“预拨经费”科目未及时核销。

  6.未按规定计提教育、农田水利等专项基金2021 年县财政土地出让金实现价款收入28,701万元,未及时计提相关专项基金481万元,其中:教育基金240.5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基金240.50万元。

  7.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及时,且未按规定收取违约金。一是福建心苑置业有限公司-南会村A地块土地出让金817万元入库时间比约定缴款期推迟了6个月,且未收取违约滞纳金;二是牧心谷(福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会村B地块土地出让金528.71万元入库时间比约定缴款期推迟了3个月。

  8.超范围发放补助金。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发放“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时,对不符标准的2户4人发放补贴共计0.24万元。      

  审计整改情况: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审计期间已将上述资金0.24万元全部收回。

  二、县级部门(县民政局)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年初计划安排,我局对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县民政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度预算,从2019年、2020年规模相对稳定的收入情况看,2021年编报的项目资金收入预算1,227.00万元低于2019年实际取得收入3,377.33万元的90%以上,年度预算与执行数差异较大。二是2020年末结余结转资金1,013.84万元未编入2021年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2.年终决算草案与实际预算收支数据相符。县民政局2021年度决算草案报表体现当年收入总计3,254.66万元,而实际收入总计3,736.68万元,相差482.02万元;决算草案报表体现当年支出总计3,302.66万元,而实际支出总计4,115.25万元,相差812.59万元。

  3.违规改变资金用途。项目资金支出29.37万元与相关资金用途不相符,其中: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中列支救助站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奖金等经常性支出22.41万元;从县级彩票公益金中列支社会工作服务站和救助站添置设备及修缮费用、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工作经费等支出6.96万元。

  4.个别项目进度迟缓,导致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截至2021年底,国宁城企普惠养老项目资金225万元结转超过两年。

  5.专用账户注销不及时,且当做基本账户使用。县民政局老年护理院综合楼项目于2020年1月全部完成,建设项目资金无结余,但该项目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及时销户,当做基本账户使用至今。

  此外县民政局还存在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房产租金收缴不及时、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三、粮食领域风险防控(粮食购销)专项审计调查

  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县粮购公司能够认真落实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任务和引粮入闽政策,按规定程序实施储备粮食轮换,基本做到储备粮食储存安全。但审计发现该公司在涉粮政策落实、粮食存储以及涉粮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

  1.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村未将《粮食订单合同》及农户订单粮数量进行张榜公示。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如因虫害被退回的储备粮转售,对粮食盘亏、定损、赔偿等部分涉粮重大事项未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及上报主管部门。

  3.工程项目长期未决算。泰宁县粮食储备库、道路、消防池及附属工程项目于2012年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但至今未进行竣工决算。

  4.超标准核定储存损耗定额,且粮食储存损耗数量较大。一是自行核定的粮食储存损失比率不符合规定标准;二是全县各粮站普遍存在粮食储存超额损耗。

  5.基层粮站管理薄弱。一是粮食调度(储备订单粮出库除外)时未向仓库发出书面通知,粮食收购、调运、集并等均为粮站负责人一个人完成;二是粮食仓库均未设粮食进出库账簿、统计账及入库凭证清册;三是粮食仓库出库数量不准确,以购买方收到粮食的数量作为出库数量,导致发出与接收数量差异未能及时体现。

  6.购粮资金管理混乱,存在公私不分问题。一是对公银行账户支取权限过大,仅为各粮站负责人1人,且存在乡镇粮站对公账户资金互转现象;二是部分粮站应专门用于支付购粮款的个人银行卡存在相互转账以及其他人员资金转入转出,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公私不分;三是在支付购粮款时,还存在多人粮款只开一张大额现金支票,且入账的收粮凭据未附相关发放名册和收款证明性资料。

  7.超额损耗个人赔偿未执行到位。2019年粮站保管员江某华、何某文超额损耗个人应赔付款项4.19万元未及时上交。

  整改情况:审计期间,江某华、何某文已将赔付款4.19

  万元上交到县粮购公司。

  此外,县粮购公司还存在票据使用管理不规范、未按实际情况计提运输费、装卸费、工资福利等费用、往来账款未及时核销等财务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以上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的具体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四、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问题根源,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县审计局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县政府有关要求,抓好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管理,各部门及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足额缴入国库、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财政存量资金清理、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年终追加项目执行率较低、未按规定计提教育、农田水利等专项基金、项目进展缓慢,债券资金滞留闲置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关于部分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县水利局河湖管护重点示范河段建设资金结余90万元、河长制标准化建设资金133.47万元,合计223.47万元已使用完毕;县工信局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已拨付21.19万元,尚结余478.81万元;杉城镇张家坊至熊家栋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295.60万元已拨付310.11万元,尚结余985.49万元,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二)部门(县工信局)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滞留闲置、使用个人账户收取房产租金、房产出租管理不到位、租金收缴不及时、扩大开支范围、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县工信局已整改到位。

  关于结余结转资金未纳入次年预算统筹安排、年终决算与当年实际预算收支不符等问题,县工信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与财务管理工作,今后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五、加强县本级预算管理的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收支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确认和核算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全面。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管机制,优化资金资源配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完善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制度,盘活和利用存量资金资源资产。同时,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监管力度,防止财政资金在预算单位实体账户沉淀,确保财政资金得到有效监管。

  (三)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合理安排项目支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督促责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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