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1-12-06 16:34
 中共泰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1年,我局围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县工作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能力为抓手,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依法行政,为泰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要素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1.进一步深入开展不动产登记改革。一是坚持“优质、高效、准确、便民”服务信条,推行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和压缩工作时限,办证审批时限均已压缩至3天以内;二是牵头协调并推动实施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务征收“一窗受理”工作,群众转移登记业务只需在一个地方就可完成网签、缴税、登记等业务;三是开辟项目“绿色通道”,推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招商引资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与相关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

2.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服务专区设立了自然资源局统一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项业务,实现项目审批在一个专区完成。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目前我局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皆在该系统中申报、登记受理及审批,实现“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0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6份。

3.根据国家对“互联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同一检查事项的检查实施清单标准应当规范统一,由省级部门按照规范要求统一设置,各级监管部门负责认领使用,我局对照已建立的检查实施清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确认按照统一标准完成互联网+监管”工作检查实施清单的认领与梳理工作目前已认领并梳理28项监管主项、82项监管子项及28项检查实施清单,认领率为100%。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2021年3月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拟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我县积极响应调查摸底工作,并向上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熊家栋、里地两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项目,于今年完成大龙乡东坑村里地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二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对出让土地市场招标标底,拍卖和挂牌的起叫价、起始价、底价,投标、竞买、保证金及宗地出让条件等实行集体研究、决策,为土地供应提供有力保障。今年全县供地12 宗,面积15.7729 公顷;其中招拍挂土地8 宗,面积13.8814  公顷,成交价款  7277.4万元。三是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出让矿业权,牢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目前正在开展朱口镇页岩矿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严格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没有自行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经我局认真梳理核实,今年没有发现存在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对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严格实行集体决策,如建设用地出让审批、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等重大事项一律实行集体会审。进一步规范会审程序,明确参加会审人员的责任,提高会审质量和效率。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用法律顾问并发挥法律顾问在部门涉法事务中的作用,切实加强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民事纠纷等案件,并对我局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法律意见。

3.自觉履行行政应诉职能。历年来我局积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全力推进法治自然建设;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交流和专业培训,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并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我局共出庭应诉行政诉讼13件。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开展好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我局对2020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摸排成果进行二次核查,未发现有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同时,通过实地动态巡查、卫星遥感技术等手段,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我县共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3宗,面积共0.91亩,已拆除并复耕复种。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水平。二是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规定。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性,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复议和诉讼权利。规范执法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和统一行政执法文书。

2.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为基层自然资源所配备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执法终端,强化执法人员证据意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的威慑力和公信力。对重大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会审,今年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13件,通过内部会审制度,促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按规定向人大、政协报告有关情况,为人大代表、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二是坚持以“三书一函”整改落实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以整促进、以改促优。2021年我局共收到“三书一函”1件,主要提示土地违法案件移送方面问题,已完成回复。三是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后“两公告一登记”,通过门户网站、报刊等途径及时公开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按时办理及回复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上群众意见和投诉67件,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二是实行信访事项分类处理。做到于法有据、要素齐全、简便易行。2021年我局共受理信访事项26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未发生群体到市级以上上访及到县以上非正常访,未发生进京、赴省、到市群体访或非正常上访。

(八)全面提高全系统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业务培训及学习。我局为提高干部职工对新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通过培训会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围绕新《条例》的出台背景、六大亮点及贯彻落实的五点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8月24日自然资源部新闻发布会主要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确保依法依规、高效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为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我局今年共有14名干部职工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九)统筹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数育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利用局宣传栏、LED屏等各类平台开展有单位特色的平安建设(宣传,在醒目位置设置平安建设固定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好“两报一刊”(《法制日报》《长安》杂志和《福建法治报》)学刊用刊和征订工作,经常向“平安泰宁” 、三明长安网、平安三明微信微博发送“平安单位”建设信息。6月组织开展“三率”(群众安全感率、平安建设知晓率、执法工作满意率)宣传与测评,并对测评时回答“不安全、不知道、不满意”的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4月22日“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16“安全生产月”等专题宣传活动,深入田间地头、矿山、重点企业等场所进行面对面宣传;开展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讲解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充分利用12345市民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行政审批窗口等载体,以工作互动形式与服务对象进行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宣传自然资源法规政策,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机构人员配备还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的严格要求,人民群众对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的有关诉求数量攀升已经成为一种工作常态,要求更多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机构中来。

(三)行政执法方式不够创新。虽然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规定,但在执法方式的创新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谋划补齐短板。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提前谋划部署,对照2021年的工作得失,查找问题、补齐短板。

(二)创新工作突出亮点。2022要进一步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式,在全面完成好“日常工作、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思路、拓展方法,打造亮点工作和特色工作。

(三)全面提高法治意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落到实处。按照“守土尽责、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廉洁高效”的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廉洁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四)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普法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重点抓好自然资源新法规、新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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