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乡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泰宁县新桥乡 时间:2022-02-11 11:23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大力指导下,我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周密安排部署,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现就我乡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理念,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综治、司法、派出所、卫计、安监、妇联、团委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乡班子成员会议议程,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规划的重点。三是把法治建设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财政监管,保障全乡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抓政务信息的收集、梳理及发布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工作有效开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每个政府信息产生都先由分管领导审批,对外公布。在公开平台上丰富载体建设,突出灵活性,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惠及面。各村委会统一设置了党务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党务村务信息。三是认真落实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县监察、审计、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专门监督。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群众检举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三)强化科学决策,提高决策水平。一是不断强化程序意识。乡党委、政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建立决策纠错机制,实行行政问责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防止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防止决策失误。二是乡政府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招投标、民生政策等重点问题上,严格实行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提高政府工作的可行性、规范性和执行性。

加强法治宣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一是我乡通过乡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学,各党支部上党课学,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升我乡领导干部、村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的责任意识,今年我乡开展会前学法4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2次。2021年全乡没发生一件行政违法案件,无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距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覆盖面还不够广,针对性还不够强。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乡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继续加强法治培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一是积极开展各类法律讲座、学法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及村居干部学法培训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村居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着重用好新媒体平台,通过发表优质的视频、文章等内容,吸引更多群众关注官方账号。同时,注重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确保宣传达到实效。

(二)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完善制度建设,正确履行政府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现有职权,明确职权行使依据和主体,明细各类职权具体事项,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理顺职能关系,提高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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