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在中国共产党泰宁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12-11-05 10:19
健全惩治预防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为推进泰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泰宁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邹长福
(2011年7月8日)
同志们:
我受中国共产党泰宁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主要工作的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泰宁县纪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泰宁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善于思考,谋划工作突出一个“实”字。立足泰宁实际和自身特点,认真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在继承中得到发展、在持续中得到提高。首先,立足实际,明确了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我县“四县” 建设目标,结合“以旅游为主导、三次产业协调、各项事业并进”的县域特色发展思路这个实际,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提出了“围绕大局、突出重点、从严执纪、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和“抓重点、打基础、堵源头、创特色、树典型、促落实”的工作方法,努力为泰宁发展保驾护航,从而明确了工作思路和主攻方向。其次,着眼实际,明晰了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从泰宁的实际出发,将服从和服务于发展、保障和促进发展的理念贯穿到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中,引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树立“主动参与、积极监督、高效服务”三种意识,在主动参与发展、融入发展中加强督查、体现作为,做到监督而不干扰、到位而不越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快捷的服务。
(二)勤于耕耘,精雕细琢突出一个“效”字。以细微见精神,从小处着手,认真细致做好反腐倡廉日常工作,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成效。一是打造廉政氛围增效。按照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为重点,切实加强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了反腐倡廉服务经济的实效。二是强化责任考核增效。在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的同时,注重量化考核,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及考评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工作任务进行一一分解,落实到部门单位和具体人头上,形成了纵横交错的责任落实网络。对工作落实不力或经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究责任。五年来,对2个乡镇和3个县直部门实施了责任追究,取消了评优评先资格。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增效。五年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协同县旅游升级、工业突围等七个项目建设团队,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央拉动内需、新增投资项目、市场经济秩序整治、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等工作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81项(次),参加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招投标拍卖现场监督以及人员招聘监督等工作200余项(次),发现各类问题190个,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153条,协助建章立制68项,有效避免或挽回了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四是狠抓纠风治乱增效。围绕落实各项利民惠民政策,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了部门和行业风气的好转,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如,完善并全面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办法、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等,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课本费、寄宿生生活费予以补助。全县20所学校(幼儿园)全部达到福建省教育收费规范县标准。五是深化源头防治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司法机关监督等制度,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科级干部履职问责暂行办法》、《泰宁县机关效能建设诫勉教育、效能告诫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启动了县行政服务中心,努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初步实现了“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的运行机制,使公共资源得到较好配置。
(三)敢于执纪,维护纪律突出一个“正”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维护公平,伸张正义,在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经济大案的同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阻碍改革、破坏发展等违纪违法案件,既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违法分子,又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五年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11件(次),新立党政纪案件178件,其中经济案件74件,万元以上经济大案29件,乡科级要案28件,审结党政纪案件182件182人(含2005年遗留的4件),给予党纪处分163人(次),政纪处分28人(次),交叉13人(次),免予处分4人(次),为70余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挽回或避免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与此同时,注重发案整改。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制度,督促发案单位剖析原因,积极整改,建章立制,增强了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四)勇于争创,拓展工作突出一个“新”字。按照“抓重点、打基础”的思路,注重运作求创新、争特色,着力打造高效服务型机关和透明廉政型基层。一方面,抓重点,推陈出新,着力打造高效服务型机关。五年来,我们先后依托不同的载体,突出“针对性、全面性、时效性、震慑性”,在全县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2006年以来开展了以“服务提质为群众、效能提速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效能建设“双提”活动; 2009年实施了强化“‘四个不让’意识、开展‘加减乘除’”机关效能建设活动;2010年采取“五治五促”的措施,在全县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作风的改进、效率的提高、环境的优化,打造了高效服务型机关。一是注重措施的针对性。针对在部分单位和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浮、懒、散、庸、乱”等问题,采取“五治五促”的措施,在全县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不但激活了机关干部、工作人员的活力,提高了办事效率,还打造了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公共资源网络“阳光交易”平台,为企业主、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注重测评的全面性。制定出台了《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定期分析点评制度》、《泰宁县机关效能作风建设量化考评办法》,从制度建设、组织领导、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服务质量、民主测评、效能投诉等八个方面对机关作风建设进行量化测评和分析点评,并健全责任追究体系,加大对考评、点评、测评结果的运用。五年来,共进行无记名效能、纠风民主测评近20次,并将测评结果进行全县通报,督促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测评结果排列位置,主动查找问题,尽快自我整改;对列测评后三位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到位。三是注重宣传的时效性。以“纠建并举促发展,优化环境保民生”和“替百姓说话,为政府分忧”为宗旨,在县有线电视台开办效能纠风之窗,分《专题报道》、《监督视角》、《资讯快报》三个专栏,及时宣传机关效能、作风建设情况,以强有力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促进各级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四是注重惩戒的震慑性。以察访核验、明察暗访为手段,突出加强对“四乱、两难”和“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督查。五年来,共受理并办结效能投诉件53件,对部门单位、办事窗口和基层站所明察暗访10余次,发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员75名(其中科级干部5人),给予诫勉谈话或作出书面检查31人,诫勉教育26人,效能告诫18人,并将处理情况进行全县通报,有效震慑了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屡教不改、作风散漫型的干部,一些制约和干扰我县经济发展的消极因素得到有效解决,初步形成了“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打基础,好事新办,着力打造透明廉政型基层。五年来,从加强村务公开入手,在深化“双明”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南平的新经验,做到好事新办,在全县全面推行“五要”工程,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管,打造了透明廉政型基层,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首先,深化“双明”活动。持续开展“办事透明、群众心明”活动,通过健全完善乡(镇)政(事)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和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制度,明确了公开内容,规范了办事程序,基本实现了“实、准、活、严”,即公开内容“实”、公开时间“准”、公开形式“活”、公开程序“严”,基本实现了乡镇政(事)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转,较好地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其次,落实“五要”工程。坚持把实施农村“五要”工程与“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紧密结合起来,从农村事务的谋划、决策、实施、管理、监督、评判等方面,建立起一套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通过认真落实民主听证、户代表议事、村务监督、便民服务等配套制度,真正实现村里的事群众“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第三,强化“三资”监管。通过在乡(镇)建立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等“三个中心”,以及推行“三农服务中心”或行政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得到大幅提高,不但有效减少了村级组织不合理开支,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增产增效,而且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如,2010年遭受“6·18”、“7·7”两次洪灾后,我县收到上级下拨各类资金及大量的物资,各级各部门做到“阳光操作”,在建立登记、发放台帐的基础上,实行全过程公开,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了救灾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发放。
(五)擅于学习,增强素质突出一个“能”字。依托“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纪委〔2009〕9号、10号文件,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增强了业务能力。依托每周学习例会,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调训、考试等的方式,重点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研读《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政纪条规。五年来,有20余篇调研文章或经验材料被省、市党报党刊采用,在省、市纪委内部交流,获省级奖1篇,市级奖6篇。二是增强了督查能力。成立了挂靠办公室的督查工作小组,制定下发了《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并赋予小组“组织协调、情况调查、工作通报、问题处理、干部奖惩建议及责成限期整改”等权限。各督查小组成员坚持每月至少带领分管科室人员下基层一次,加强对基层纪委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了工作落实。三是增强了保障能力。坚持致力于人员、经费和装备的配备工作。截止目前,我委行政编制32个,达到中等县标准;县纪委经费标准已参照政法机关执行,列入财政预算;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电脑、打印机、保密文件柜等装备配备到位,完成了办案点扩改建工作;各乡(镇)纪委实现了“五有”建设。五年来,县纪检监察机关交流提拔到系统外5人,乡镇选调提拔至机关任职5人,内部轮岗20余人(次);县委还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层纪委书记进行了调整充实,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整体战斗力。四是增强了自律能力。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条规、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福建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等工作规则和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和保密纪律,严格办事程序,依规办事,形成了权力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五是增强了服务能力。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切入点,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大潮,主动出谋划策、优化环境,帮扶助推群众、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认真做好挂钩村帮扶工作,把践行主题实践活动与访贫帮困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能力,塑造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可爱”的良好形象。
五年来工作的体会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保证。五年来,我县始终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时,要求纪委领导参加,听取意见,并积极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坚持“一岗双责”,在履行业务职责的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级纪委认真组织协调,注重畅通干部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充分调动了干部群众支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大大增强,为其不断深入提供了重要的保证。实践表明,只有坚持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进一步发挥党的政治优势, 进一步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为主线,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心所在。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保证作用,既关系到经济发展的速度,更关系到经济发展的质量。离开了政治保证作用,就不可能有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没有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也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中来把握,注意从政治上着眼,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才能为改革护航,为发展清障,为稳定除患,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妨碍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良好环境。实践表明,围绕科学发展,以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为主线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既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能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坚持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立足于长远,着眼于根本,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探索治理腐败的措施与办法,建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因此,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在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践证明,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并根据腐败现象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环节,是充分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有效地防止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举措和必然要求。
(四)坚持与时俱进,紧跟形势发展和时代步伐,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不竭动力。与时俱进既是人类实践和认识的发展规律,也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该具备的精神状态。能否做到与时俱进,既决定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也决定着反腐败斗争的成败。实践证明,坚持反腐倡廉工作在理论上、实践上的发展创新,紧跟时代,把握规律,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现纪检干部思想、观念、素质、行为的与时俱进,才能应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从深层次上有效遏制和解决腐败问题。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县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党章》赋予我们的责任,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够。一些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不够重视,贯彻执行反腐倡廉有关制度还不够严格,有的甚至知而不改。二是开拓创新不够。纪检监察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如何与时俱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的思路不够新、方法不够多。如,一些构建惩防体系行之有效的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不强以及一些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服务发展不够。如何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来开展工作,积极投身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还不够。如,一些部门单位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影响经济发展的现象纠而复生,时有反弹,群众还不太满意。对班子成员个人而言,个别成员还存在重实践、轻理论以及观念更新不快的问题,履职能力也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今后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的安排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立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明确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今后五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纪委历届全会精神,紧扣县委“高昂龙头、跨越发展,为打造中国旅游主导型县域经济样板区、世界级丹霞旅游目的地和国际安养休闲小城而努力奋斗”的宏伟目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泰宁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中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动泰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支持和政治保证。
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泰宁反腐倡廉规章制度更加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运转更加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有明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有明显改善,反腐倡廉建设有明显成效,干部群众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实现上述工作目标,要牢牢把握以下主要措施:
(一)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进一步提升凝聚力。
要继续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贯穿今后反腐倡廉工作的龙头,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泰宁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凝聚力。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此凝聚力量,推动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又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各职能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委、行政的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要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优化考核方式。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的;对职责范围内造成重大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班子在责任制考核中不合格的,要按照规定坚决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二)以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感召力。
要把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的治本之策来抓,通过教育引导和感召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以强有力的引导力和感召力,打造“廉荣贪耻”和“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并以此带党风、促政风。要加强政治教育,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重点加强宗旨观、政绩观、利益观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廉洁从政纪律教育,增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带头讲党课,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要继续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领导干部,增强拒腐防变自觉性。要加强作风建设,要不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把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经常性地开展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运用各种有效监督形式,进一步推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在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等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领导干部养成在监督环境下工作的习惯,形成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民主管理的良好风尚。要实施特色教育,要结合泰宁红军街、东方司令部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务求取得实效。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和诚信教育,培育具有泰宁特色的爱岗敬业、诚信守法、廉洁自律、道德高尚的廉政文化价值体系。
(三)以构建泰宁特色惩防体系为根本,进一步提升约束力。
要把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今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与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首先,要补缺补漏,完善好制度。一要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约束制度建设,健全干部教育、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完善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违纪行为惩处制度和勤政廉政激励办法。二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点规范行政许可、优化司法权配置、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健全投资决策机制等,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构建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三要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探索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党代表作用、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的有效制度,健全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社会评价等制度规定,为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提供制度保证。四要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办法,推进行业自律机制、市场诚信体系和财产资金监管机制建设,为市场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通过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形成一套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以机制制度约束力的提升,凝聚反腐倡廉整体合力。其次,要敢抓敢管,落实好制度。落实好制度,关键是要加强监督检查。要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权力比较集中的经济管理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全方位的监督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不想、不能、不敢”腐败,从而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堤防。一要以行政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为抓手,切实发挥监察直接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着力在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经济效益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及市场经济秩序整治、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等工作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二要把监察工作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员干部形象、影响经济发展稳定等突出问题,查纠损害群众利益和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围绕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加强监督,重点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等重要岗位上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造成损失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三要构建监督检查责任机制。从基础、配套、落实、改进四个环节着手,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监督检查体系,以全方位的监督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从而达到规范和制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目标。
(四)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手段,进一步提升威慑力。
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是严肃党纪、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维护公平,伸张正义,坚持把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维护泰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手段,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继续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案件,基层政权组织、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案件。严明办案纪律,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阻挠办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健全腐败问题及时揭露、发现机制。会同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认真贯彻《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加强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监督管理工作,使所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典型案件剖析,发挥办案在教育警示、完善制度等方面的治本功能。
(五)以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提升战斗力。
新的形势和任务赋予了纪检监察组织新的历史使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实现泰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目标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要为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帮助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从政治、思想、生活和待遇上给予关心,做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一要配强人员,添活力。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人员,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继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内部轮岗和与外部交流双向交流制度,不断为纪检监察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增添活力。二要加强培训,提能力。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加强纪检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五种能力”,使之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三要改进方式,增效力。要深入调查研究,主动了解、参与、服务经济发展,增强工作的创新性、针对性、预见性,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由遏制向预警转变;由监督干部向激励干部转变;由为领导干部设置“高压线”向为领导干部营造干事创业“安全区”转变,切实提高和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效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可爱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泰宁正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面临新的历史挑战。泰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新的奋斗目标,对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泰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高昂龙头、跨越发展,努力开创泰宁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打造中国旅游主导型县域经济样板区、世界级丹霞旅游目的地和国际安养休闲小城提供坚强的纪律支持和政治保证!
相关术语的说明:
①五治五促:治浮促实、治懒促效、治散促合、治庸促为、治乱促优;
②四乱、两难: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办事难、政策落实难;
③乡镇纪委“五有”建设:有专门的办公室、专用信访举报电话、电脑、打印机、保密文件柜;
④三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
⑤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⑥反腐倡廉的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⑦五种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对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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