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拟变更民主村老年活动中心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时间:2026-08-26 19:33

  福建远景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8日通过公开竞价竞得泰宁县杉津桥转盘西侧民主村老年活动中心(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 4422㎡,并与我局(原泰宁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5042920170508G001)。原规划条件《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民主村老年活动中心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泰建规〔2015〕15号)明确该项目分为 A、B 两个地块,总用地面积5498㎡,其中A地块4422㎡、B地块1076㎡,约定B地块待拆迁后作为广场和停车场用地。

  项目原规划定位为经营性养老项目,受B地块未能完成拆迁、产业项目用地管理分类的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制约,原土地出让方案已不具备落地实施条件。为妥善化解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契合现行泰宁县西城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依据《闲置土地认定书》(泰自然资闲定〔2026〕1号)、《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行政调解书》((2025)闽0421行初5号)、县级相关会议纪要精神,经建设单位申请,我局拟变更该宗地用地性质、规划控制指标等规划条件。我局已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召开了该地块规划条件变更论证会。本次拟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内容

原指标

拟变更指标

用地性质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经营性养老机构)

商务金融用地和商业用地的混合用地,商务金融建筑计容面积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60%;商业建筑计容面积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用地面积

5498㎡(容积率计算基数,其中A地块4422㎡、B地块1076㎡)

4422m²(容积率计算基数),对A地块单独开发建设,与B地块不具有关联性

容积率

1.0<容积率≤3.5(5498㎡<计容建筑面积≤19243㎡,含3500㎡民主村预留安置房产)

1.0<容积率≤4.35(4422㎡<计容建筑面积≤19235.7㎡,含3500㎡民主村预留安置房产)

地下容积率

≤1.0(主要用于停车场、人防等配套设施)

地下室使用功能为经营性用途(即非公共停车、设备用房、人防等功能)时,该部分建筑面积应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

≤40%

≤40%,保持不变

绿地率

≥20%

≥10%

建筑限高

45m

51m

条件中其他内容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更新(详见附件)。最终变更方案以县政府审批为准。

  对照泰宁县西城区现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进行审查,拟变更后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指标符合现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现将拟变更的规划条件予以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本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到我局查阅纸质文件资料,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并通过相关证据材料,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49号,泰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邮政编码:354400;联系电话:0598-7866602,联系人:孙先生。

  附件:1.原规划条件《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民主村老年活动中心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泰建规〔2015〕15号)

      2.民主村老年活动中心地块规划条件(拟变更稿)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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