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文件要求,现对杉城镇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执行情况公示。
一、使用资金规模及资助项目
2025年,我镇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1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180万元。用于支持“泰宁县杉城镇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资金资助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泰宁县杉城镇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
(二)项目内容
泰宁县杉城镇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包含城西社区阵地建设507平方米,公共活动区域改造398平方米,增设六角亭2座、长廊一座,地面硬化2600平方米,绿化面积500平方米。
(三)项目周期
6个月
(四)项目单位
项目主体单位: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承建单位:福建高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三、执行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7月开工,项目于2026年1月竣工。
(二)资金支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下达累计180万元,专项资金支出126.5325万元,资金支付率70.3%。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示。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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