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各项目乡镇,对2024年项目资金,围绕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等内容开展公示公告:
一、使用资金规模及资助项目
2024年,我县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4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832万元。用于支持以下4个乡镇公共文化类项目的实施:
1、泰宁县朱口镇青云文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2、泰宁县开善乡伍宁文化纪念馆
3、泰宁县梅口乡马鞍山红色遗址改造提升项目
4、泰宁县非遗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执行情况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下达累计832万元,专项资金支出832万元,截止2025年12月,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项目资金支出率为100%。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社会满意度达93%。
附件: 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泰宁县财政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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