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文件要求,现对新桥乡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执行情况公示。
一、使用资金规模及资助项目
2024年,我乡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1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158万元。用于支持“泰宁县非遗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建设。
二、资金资助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大源村文创街区建设项目——夜景和休闲娱乐区建设工程、新桥乡大源村多功能文创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大源村研学中心提升改造项目(主体工程)
(二)项目内容
夜景工程提升和园景建设,增设文化装饰灯以及其配套配电系统,非遗文化公园地面平整,布设园景、绿化,河道清淤等;傩主题研学中心室内装饰;多功能文创交流中心建筑与装饰工程等
(三)项目周期
8个月
(四)项目单位
项目主体单位:泰宁县新桥乡人民政府
项目承建单位:福建省翔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集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旺合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执行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8月开工,项目于2024年3月竣工。
(二)资金支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下达累计158万元,专项资金支出158万元,资金支付率100%,。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特此公示。
泰宁县新桥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