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在泰宁城区组织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来源:泰宁县政府网 时间:2025-10-23 14: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检验我县防空警报的可靠性,增强全县人民的防空意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25年10月29日上午在泰宁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10月29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

  二、试鸣方式:根据全国统一的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本次试鸣将依次鸣放三种警报信号:第一次为“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第二次为“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第三次为“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每种警报时间间隔为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时,请全体居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并注意对三种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

  特此通告。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