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历史城区范围内房屋修缮技术导则(试行)》批前公示
来源: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09-12 09:08

  为进一步规范泰宁历史城区房屋保护修缮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泰宁县历史城区范围内房屋修缮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可行性与公共性,现将导则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2025年9月12日至10月1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598-7832962;或向泰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8-786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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