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土地储备领域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用地收储价格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8-08 10:51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拟由泰宁县土地收储中心收购以下2个存量闲置地块,现就收购地块以土地出让价格下调1%作为拟收储价格,价格公示如下:

         

 序号  地块名称 用地单位  土地用途   地块面积(公顷) 土地位置  下调后拟收储价格(万元) 
 1  南会村A地块  福建心苑置业有限公司  旅馆用地  4.1069  南会村  1012
 2  南会村B地块  牧心谷(福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4.2127  南会村  1032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泰宁县土地收储中心将与用地企业签订收购土地意向协议,最终报泰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确认予以收购。

  公示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

  公示机关: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江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8-7865758

  联系地址:泰宁县杉城镇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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