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新实践培训中心关于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通告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7-11 17:42

  泰宁县新实践培训中心是中共泰宁县委党校对外培训的运营管理机构,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为进一步提升对外培训质量,泰宁县新实践培训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

  根据《泰宁县县属国有企业招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泰政办〔2021〕1号)精神,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人员;

  (二)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综合素质高,中共党员优先;

  (三)年龄18-35周岁( 在1989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

  (四)需提供人民银行等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证明;

  (五)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水平好、表达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热情,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师范类及取得导游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者优先;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善于学习,适应教学活动的岗位工作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企业工作的其他情形。

  )岗位要求:

招聘

岗位

招聘

名额

性别

年龄

学历及专业要求

是否笔试

是否面试

备注

带班老师

2

不限

年龄18-35周岁

学历:大专

及以上学历(全日制);

专业:不限

 

  九)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教学计划,联系相关教师和现场教学点;

  2、负责编制学员手册、布置会场等开班前的准备工作;

  3、负责安排学员和外请教师的食宿、接送等服务;

  4、负责培训班教学项目的全程组织实施和学员管理服务;

  5、负责培训班结业的项目结算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详见附件1),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含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人民银行等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证明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加入报名微信群。

  (三)报名地点: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4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众诚劳务派遣公司),联系人:陈女士,咨询电话:0598-7830288。

  报名时,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四、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时的复审、考察时的资格再审和聘用时的资格终审四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对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面试及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1.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同放弃。面试内容根据培训中心的工作特点和职位要求,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仪容仪表、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泰宁县情介绍等。

  2.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核实,根据综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已经录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一切责任。

  报考者或招聘企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拟聘人选将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聘用:拟聘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派遣公司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

  劳务派遣员工。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2个月,每月发给工资及福利总额 2600 元。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录用,月基本工资 3000 元加带班补贴,按照国家相关条例五险一金的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

  八、其他事项

  报考者在体检、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或试用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企业综合面试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附件1:泰宁县新实践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泰宁县新实践培训中心 泰宁县众诚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