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地籍调查规程》有关规定,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经权属调查和相关权属单位指界认定,现公告如下。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交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复核(地址: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调查与确权登记股)。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公告结果有效,以公告的调查成果予以确定权属及界线。公告期限: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30日。联系电话:0598-7860682
特此公告。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2日
序号 |
权利类型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四至 |
面积 (公顷) |
备注 |
|||
东 |
南 |
西 |
北 |
|||||||
1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泰宁县杉城镇水南村农民集体 |
350429011200JA00002W00000000 |
泰宁县杉城镇水南村 |
X762县道 |
金富十巷 |
金富十巷 |
南环城路 |
0.9445 |
|
2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泰宁县杉城镇水南村农民集体 |
350429011200JA00004W00000000 |
泰宁县杉城镇水南村 |
水南村宅基地 |
南环城路 |
新体路 |
水南村宅基地 |
0.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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