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籍公告-红卫村绥远路
来源: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3-25 09: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地籍调查规程》有关规定,下列集体土地所有权经权属调查和相关权属单位指界认定,现公告如下。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应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交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复核(地址: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调查与确权登记股)。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公告结果有效,以公告的调查成果予以确定权属及界线。

公告期限:2025326日至2025416日。联系电话:0598-7860682

特此公告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325

序号

权利类型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四至

面积
(公顷)

备注

西

1

集体土地所有权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农民集体

350429011500JA00003W00000000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

杉城镇红卫

绥远路

绥远路

杉城镇红卫

0.0190

 

2

集体土地所有权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农民集体

350429011500JA00005W00000000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

绥远路

绥远路

杉城镇红卫

杉城镇红卫村

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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