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公安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泰宁县公安局 时间:2025-01-08 09:42

  2024年以来,泰宁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守正创新、积极作为,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不断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化水平。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职能,营造社会治安稳定良好环境。一是快侦快破多发案件坚持以打开路,健全打击多发性犯罪工作机制,针对“盗抢骗”“黄赌毒”等侵犯群众权益犯罪开展快侦快打快破,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609起,处罚626人;刑事发案170起,同比下降46.7%,破案137起,破案率80.6%,同比上升8.8%,抓获逃犯33名,移送起诉176人;破获传统“盗抢骗”案件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人,为群众挽回损失20余万元。坚持以“查问题、清隐患”为重点,紧盯易滋生黄赌毒违法犯罪场所、部位开展精准式、地毯式清查,破获涉赌刑事案件5起,刑拘15人,查处涉赌行政案件79起,治安处罚202人;破获贩卖毒品案件1起,刑事打击5人,查获吸毒人员4人。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快查快处暴力催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涉黑恶犯罪,紧盯线索核查、现案侦破、积案攻坚、追赃挽损、综合治理重点环节,对构成涉黑涉恶犯罪的突出“快、准、狠”,坚决依法从严打击。今年来,破获十类涉恶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重要抓手,着力从制度层面巩固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先后研究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2场次,组织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9场次、宣传受众达5000余人次。三是纵深推进电诈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四专两合力”理念,深化推动“打防管控宣”五位一体,纵深推进全县电信网络诈骗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来,共接报电诈警情24起,同比下降71.08%,立案25起,破获10起,破案率40%,同比上升14.81%,抓获嫌疑人28名,财损82.92万,同比下降91.36%,追赃挽损57.01万元,返还率68.75%;劝返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4人,核减4人,核减率92.2%,自主摸排上报46人,通讯及金融机构“两卡”监管有效到位。以“乡警返乡”“熟警预警”“千警护家园”“我为家乡添警色-公安民警下基层”为推手,发动“乡警”792人次深入118个村(居)开展反诈宣防工作,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国家反诈中心”APP实名注册量新增4550人,“全警反诈全民反诈”工作格局不断深化健全。

  (二)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执法权力制约监督。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异地办案协作配套制度机制为抓手,结合实际推动建立《泰宁县公安局关于办理涉企案件的规定》,常态化开展执法办案全闭环监督,共评查行政案件160件,刑事案件102件,信访案件6件,发现执法问题162个,督促整改完成162个,规范协作异地来泰办案10起,有效提升公安执法工作质效和执法公信力。二是健全完善执纪监督问责。每季度开展队伍违纪违规情况分析,以县委巡视整改和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问题为基点,从问题自查见人见事见细节中推动整改落实见措施见成效。严格落实“大监督”协作机制,每月开展大监督检查,落实监督问责机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责35人次(第一种形态34人次、第三种形态1人次),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三是持续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始终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泰宁县公安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先后组织开展党委会专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季一警示”等学习教育81场,进一步强化全体民辅警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持续深入推进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队伍不放心人员和不放心的事,教育帮扶不放心民警3人,确保队伍常态稳定。

  (三)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依法行政职能高效发挥。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有案必破、有脏必追”,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害企业权益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尽最大努力为企业追赃挽损,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始终在维护经济秩序安全上持续发力,始终保持对破坏市场秩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经济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连续破获2起公安部、省厅挂牌督办的“2401”制售假酒专案和制售假药大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打掉制假售假犯罪团伙6个,捣毁制假窝点8处,查扣假酒、假药及制假工具3万余个(件),涉案金额2.5亿,实现了从制造、运输、销售的全链条打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文旅发展。全县8个景区警务室均实体化运行,全面推行“景区枫桥”工作法,高效运行“135”工作机制,建成岭下、悬索桥、池潭等3个景区和非景区景点警务室,进一步提升护航旅游高质量发展水平。深化“1+N”旅游警务联动,及时稳妥处置各类涉旅警情78起,满意率100%;强化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14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3份,隐患整改率达100%,各大景区景点社会治安平稳有序,未发生涉旅重大警情。三是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车驾管、出入境、户籍等窗口,实施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便捷化流程,集成服务,打造优质高效的公安政务服务环境及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推动派出所、警企联络站为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更加到位。组织民警深入辖区约谈走访企业,指导企业规范用工,依法保护员工权益,持续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活动,现场答疑指导,增强企业员工法治理念,减少纠纷发生,降低发案率,最大限度为企业营造安全和谐的生产环境。

  (四)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努力建设新时代高素质公安队伍。一是深化党建引领。聚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刚性执行“第一议题”,开展专题集中政治学习、缅怀先烈、重温入党入警誓词、参观红军街红色教育基地等50场次,持续带动“关键少数”学习新思想、提升新本领、提振精气神,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化素质强警。坚持实战引领、问题导向,围绕强化综合体能素质、枪支使用规范、接处警业务知识等方面开展培训,提高全警实战技能,增强民警临战素养。今年来,组织开展集中春季整训和专项实战训练,组织开展接处警、应急响应、执法业务、用枪管理、数字证书使用、保密知识等业务知识培训7次1000余人次,全警的警务实战技能和应急处突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三是深化暖警爱警。落实落细暖警爱警各项措施,结合各节日节点开展优抚慰问活动,常态化落实职级和警衔晋升27人次,为全体辅警购买三明普惠医联保(补充医保)和意外险29.8万元。紧扣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主题,重视发现、培养、树立和奖励先进典型,荣立个人三等功1人,通报表扬29人。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在开展法治理论学习过程中,个别部门、民警真学真悟不够彻底,对上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精神学习不及时,领悟不彻底,导致对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推动法治建设缺乏具体针对性,工作开展不深不细不实。

  (二)规范上仍有差距。具体执法实践过程中,部分民警没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和公正严明的执法思维,法治意识不强,法治思维不够,重实体轻程序,选择性、随意性执法等不规范问题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三)协同上合力不足。在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进程中,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协作机制不够健全,情报共享、线索互通、资源共享等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不够全面,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合力。

  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4年,县公安局严格贯彻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总体部署,紧扣“一规划两方案”工作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委全年重要工作内容,将法治建设与公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局党委及时对照依法治县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推动,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6场次,召开4次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以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理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抓好抓细抓实。不断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强化重点领域法治宣传,充分结合日常反诈、交通、禁毒等宣传工作,利用农村圩日、法制进校园、“110警察节”、“全国法制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深入辖区商业广场、场镇、街道等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张贴海报、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入户、入学、入企,开展扫黑除恶、反诈骗、禁毒、安全生产等主题宣传活动50余场次,出动警力6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拓宽法治宣传覆盖面;不断强化警媒合作,充分运用抖音、微信、网络、电视、报刊等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平台累计发布相关文稿280余篇,形成具有泰宁公安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

  四、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武装,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增强全警法治思想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想认识,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的全过程,把中央、省和市委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制度支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成果。

  (二)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原则,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围绕执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执法监督和警务督察活动,进一步强化民警执法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的养成,提升执法公信;主动聚焦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狠抓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执法机制优化完善,形成长效常治。  

  (三)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积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夯实公安法治建设基础,全面从严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切实改进基层执法监管质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