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宁县保障性住房配租相关规定,结合泰宁县房源和轮候家庭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泰宁县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对象
根据可选房源情况、配租规则和轮候情况,本次选房配租对象为共计35户(低保及低收入);入围可选房家庭30户(详见附件1),其中低保家庭6户,低收入家庭24户;递补家庭5户(详见附件2)递补家庭在房源剩余且可选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方可递补选房。相关信息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二、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备选房源共计30套(详见附件3),分布情况如下:
1、油竹岭1幢、2幢,共计2套
2、上戈1幢、2幢、3幢、4幢、5幢、7幢、9幢、10幢、11幢,共计18套
3、三里亭24幢,共计8套
4、戴家坑2幢,共计2套
三、租金标准
根据泰价〔2009〕32号文件规定执行,按2元/平方米收取租金。
四、时间地点
选房时间:2025年1月10日。
选房地点: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地址:泰宁县归化路49号9楼大会议室)。
五、配租原则
(一)分配原则
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名单的家庭,原则上按申请批次的先后安排轮候配租,但低保家庭可不受申请批次限制,实行依申请应保尽保,即低保家庭选房顺序在前。
1、低保家庭。该类型中有优先保障情形的为最困难家庭,作为第一选房顺序家庭,无优先保障情形的选房顺序排在其后,即选房先后顺序为低保残疾双困家庭、低保家庭。同一困难程度的家庭按申请批次先后确定轮候顺序,相同困难程度且相同申请批次的家庭按摸球号顺序选房(注:2024年申请批次的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选房);
2、低收入家庭。申请批次在前的家庭选房先于申请批次在后的。相同申请批次且相同困难程度的家庭按摸球号顺序选房(注:2024年申请批次的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选房)。
(二)优先保障
在同批次、同档家庭中,下列对象优先选房:
经市级以上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获得部队军一级以上命名的战斗英雄、模范、荣立二等功能以上的复转军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家庭,孤老病残人员、失独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市级以上劳模的人员,县(区)级以上政府认定的烈士父母、配偶、子女。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六、选房顺序
根据上述配租规则、房源及轮候号递补情况,本次低保、低收入家庭选房共分4个批次,第1批次为低保残疾双困家庭、低保家庭,第2批次为2020年低收入家庭、第3批次为2022年低收入家庭、第4批次为2024年低收入家庭(递补)。批次在前的选房顺序在前,同批次内存在相同困难程度情况多于1人的,按摸球号顺序确定选房顺序号。(注:2024年申请批次的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选房),具体选房批次及选房顺序号详见附件1、2。
七、选房安排
本次选房分时段进行,一个家庭最多只允许2人参加选房活动。申请人须按照下列确定的签到及选房时间、时段参加选房,请勿自行提前或推后。未按规定时间、时段参加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逾期后果由申请人自负。具体选房时间安排如下:
签到时段 |
选房时段 |
签到选房时间 |
上午8:30-9:00 |
上午9:00-10:00 |
2024年1月10日 |
八、选房流程
现场选房共分为签到、领取选房顺序号、选房三个步骤。
(一) 签到
申请人(本人、配偶或受托人,以下均称申请人)须按照上述确定的签到选房时间和时段到泰宁县城乡建设及交通运输局签到,取得选房资格。
需携带的材料: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受托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委托书原件。
(二)选房顺序号确认
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身份证件 (委托书原件)等材料,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叫号顺序摸球确定选房顺序号,并在《选房顺序确认表》签字确认选房顺序号。
(三)选房(按选房顺序号先后选房)
每位申请人选房时间为3分钟。申请人选好房号后在《选房确认表》对应的房号后签字确认并按指印,同时发放《选房确认书》。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选房人员未在上述规定的签到时间和时段到场办理签到的,不再受理现场签到,未现场签到者视同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2.到场申请人临时放弃选房的,应在《选房顺序确认表》上标明放弃,并签字。未在《选房顺序确认表》上签字登记放弃的,亦视同放弃选房资格,该选房顺序号自动作废。如有申请人未到场的,下一位申请人继续确认。
九、特别说明
(一)配租对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实物配租资格及货币补贴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货币补贴及实物配租资格:放弃选房累计3次以内(含3次);选定房号后未按交房通知确定的时间签订租赁合同或以各种原因不按时办理租住、入住手续的按放弃选房计算。所选房源自动收回,不再另行通告。
(二)递补家庭放弃本次选房不计算放弃选房次数。
(三)在分配期间发现配租对象具有购房、资产超标等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情况的,将取消保障资格及配租入住资格。
(四)交房时间待选房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请确保申报的联系方式有效畅通。届时配租对象须凭《选房确认书》办理签订租赁合同、交付入住事宜。
附件: 1.低保、低收入入围选房家庭名单
2.低收入递补选房家庭名单
3.低保、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备选房源
泰宁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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