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船舶建(改)造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4〕382号)文件及相关法规,为了进一步加强船舶建改造源头治理,规范船舶修造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拟将泰宁县金湖造船有限公司、泰宁县金源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泰宁县造船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纳入法定检验船舶修造企业认定名单(详见附表),企业应参照《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19)以及相关法规要求规范提升。现将船舶修造企业认定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提出监督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本次纳入法定检验船舶修造企业的名单如下:
序号 |
修造主体名称 |
修造主体具体地址 |
实际经营业务范围 |
负责人 |
1 |
泰宁县金湖造船有限公司 |
泰宁县梅口乡 |
三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的制造及修理销售 |
严斌 |
2 |
泰宁县金源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泰宁县梅口乡 |
三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的制造及修理销售 |
熊应旺 |
3 |
泰宁县造船有限公司 |
泰宁县梅口乡 |
三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的制造及修理销售 |
廖清贵 |
公示日期: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8-7866736 联系人:谢靓
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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