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与泰宁县财政局联合下文《泰宁县林业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福建新创艺竹木有限公司等单位实施2024年笋竹精深加工示范项目的批复》(泰林〔2024〕17号),原则上同意将福建新创艺竹木有限公司新创艺竹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列为我县2024年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笋竹精深加工示范项目”建设补助,经业主申请,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开展现场验收,经检查,福建新创艺竹木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金额436.9万元(不含税金额386.64万元),均签订采购合同,开具有效发票,票物相符,资金管理规范,验收材料完整,项目验收合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一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3〕49号)要求,同意拨付2024年省级财政笋竹精深加工专项资金项目补助130万元。
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林业产业服务中心提出。
公示日期: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
联 系 人:黄忠斌 联系电话:18105063089
泰宁县林业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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