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第七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及第六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第七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及第六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1.监测合格和新增补的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属于直接认定的,需提交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表(附件1)。第七轮申报企业需要按照《管理办法》和文件要求提交认定申报材料(附件3),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函附于申报材料中。
2.第六轮需监测的龙头企业需要按照《管理办法》和文件要求提交监测材料(附件3),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承诺函附于监测材料中。
3.第七轮申报企业和第六轮需监测的龙头企业提供信用报告。
4.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监测材料胶印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及pdf扫描件),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邮箱至1285975256@qq.com。联系人:黄丹,联系电话:13950950581。
附件: 1.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表
2.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情况汇总表
3.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材料
4.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第七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及第六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5.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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