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认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5-14 09:10

 为规范全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三明市城市养犬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以便民为原则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犬只狂犬病免疫点。经业主自愿申报,按有关认定程序我县拟认定的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详见附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515日起至2024522日。

联系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598-7836857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514

  

 

 

 

 

泰宁县拟认定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设置情况表                   

序号

所属乡镇

免疫点名称

免疫点地址

联系电话

1

杉城镇

泰宁县克龙兽药店

金湖西路58号

1386057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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