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认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4-05-14 09:10
为规范全县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三明市城市养犬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以便民为原则,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犬只狂犬病免疫点。经业主自愿申报,按有关认定程序,现对我县拟认定的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详见附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598-7836857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4日
泰宁县拟认定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设置情况表
序号 |
所属乡镇 |
免疫点名称 |
免疫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杉城镇 |
泰宁县克龙兽药店 |
金湖西路58号 |
13860573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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