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泰宁管理部关于纳入我县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公示
来源: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泰宁管理部 时间:2024-04-10 11:58

  根据《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36号)和《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1〕50号)以及《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明医保中心〔2022〕15号)文件精神。经评估条件符合,评估小组审议拟同意我县下列1家定点医疗机构确认为定点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1

泰宁县水东社区卫生服务站

泰宁县杉城镇水南西街3-1/3-2号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泰宁管理部综合科反映。 

  联系电话:0598-7834358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49号行政服务中心6楼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泰宁管理部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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