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和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就工办〔2022〕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分配的通知(明人社〔2022〕245号),经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申报见证补贴的5人初审,并经我局复审,现对2024年第一批符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5人,拟补助资金5500元的事项予以公示如下:
泰宁县2024年第一批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人员 名单信息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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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姓名 |
所获证书类型 |
工种 |
证书等级 |
补贴金额 |
1 |
邱少花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客房服务员 |
四级 |
1300 |
2 |
邹少玉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银行综合柜员 |
五级 |
700 |
3 |
章敏慧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银行综合柜员 |
三级 |
1500 |
4 |
谢梦娴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茶艺师 |
四级 |
1000 |
5 |
黄玲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茶艺师 |
四级 |
1000 |
合计 |
5500 |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如对拟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0598-7832368。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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