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的有关规定,泰宁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泰宁县杉城镇水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征求了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位置: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水南村。
二、用地面积:4.2194公顷。
三、用地范围:范围东至水南村与民主村的自然山体,西至自然山体,南至县道762线,北至新体路与晚钟街交叉口。地块用地南北长约630米,东西宽约320米。
四、公示期限: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2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泰宁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联系人:连瀚 联系电话:0598-7839012
附件:1.泰宁县杉城镇水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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