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颜奕祥等11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2-13 09: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文件精神,颜奕祥等11位同志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同意聘用通过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颜奕祥等11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泰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名单(二)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1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