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1-01 15:57

  根据《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闽人社〔2023〕186号)文件要求,现将符合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7832368。

企业名称

招用人员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补贴金额

泰宁中燃城市燃气

发展有限公司

杨康

重庆科技学院

2022.06

1000元

  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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