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岗位补贴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1-01 15:54

  根据《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闽人社〔2023〕186号)文件要求,现将符合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7832368。

姓名

企业名称

毕业院校

补贴金额

杨康

泰宁中燃城市燃气

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科技学院

3000元

  

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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