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邓琳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8-22 16:10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农办、财政厅、省委编办、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招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乡镇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3〕17号)等文件精神,定向委培人员邓琳莉同志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同意聘用通过统一体检、考核的邓琳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泰宁县农业系统定向委培毕业生拟聘人选名单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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