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申请租赁补贴报名的通知
来源: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22-10-24 15:43

  我县2022年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开始报名,报名地点在户籍所在的居委会,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租赁补贴的对象:泰宁县城区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备注:详细报名情况到各居委会见相关《报名须知》。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4日

  申请泰宁县2022年租赁补贴须知

  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所在的居委会领取并填写《泰宁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城区城镇居民户口,并满五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3倍;

  4、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2.5万元;

  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 (离异家庭的未成年子女须经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调解归申请人直接抚养,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子女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抚养)。

  二、提供下列材料及有效证明:

  1、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单身、离异单身或丧偶单身的须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3、未成年子女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出生证或其他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是低保户、残疾人的需提供低保证、残疾证、保障金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

  件。

  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1、面积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13平方米/人,且家庭保障总面积不高于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2、补贴标准:每月每平方租赁补贴为3元。月补贴金额=(面积标准×保障家庭人口数)×3

  、因目前我县廉租房房源不足,本次通过调查、联审、公示,符合租赁补贴发放的

  家庭列入轮候家庭。待有房源后,选房顺序依次为:上批次的轮候家庭(残疾低保家庭、低

  保家庭(残疾)、其他低收入家庭)、本批次轮候家庭(残疾低保家庭、低保家庭(残疾)、

  其他低收入家庭)。

  、咨询电话:县住房保障办  7834277

  泰宁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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