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2023年3月30日
为切实缓解我市企业用工短缺问题,助力产业加快发展,扎实推动我市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十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1〕32号)文件精神。22年共享用工补贴企业2家,调剂用工人数25人,经我局审核符合补贴条件,补助共享用工补贴25000元的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0598-7832368
附:泰宁县2022年共享用工补贴公示表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