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5-25 14:44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质量和进度“双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历时三年多,汇集了8.17万个调查图斑,其中实地调查举证图斑1.89万个,拍摄举证照片10.54万张,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我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1264.96公顷(168974.4亩),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和一年三熟地区。其中,水田10823.85公顷(162357.75亩),占96.08%;水浇地17.45公顷(261.75亩),占0.15%;旱地423.66公顷(6354.90亩),占3.76%。耕地主要分布在县域东南部以及北部,朱口镇、杉城镇、大龙乡、下渠镇等四个乡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65.5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323.11公顷(34846.65亩),占全县耕地的20.62%;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013.31公顷(45199.65亩),占26.7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547.47公顷(68212.05亩),占40.3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912.92公顷(13693.8亩),占8.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68.15公顷(7022.25亩),占4.16%。

  (二)园地2711.96公顷(40679.4亩)。其中,果园961.79公顷(14426.85亩),占35.46%;茶园485.57公顷(7283.55亩),占17.9%;其他园地1264.6公顷(18969亩),占46.63%。园地主要分布在朱口镇、大龙乡、杉城镇等乡镇,占全县园地的 58.63%。

  (三)林地124797.5公顷(1871961.75亩)。其中,乔木林地93707.13公顷(1405606.95亩),占75.09%;竹林地19755.39公顷(296330.85亩),占15.83%;灌木林地627.54公顷(9413.1亩),占0.5%;其他林地10707.39公顷(160610.85亩),占8.58%。林地主要分布在大龙乡、杉城镇、朱口镇、梅口乡等4个乡镇,占全县林地的58.65%。

  (四)草地1184.57公顷(17768.5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朱口镇、杉城镇、大龙乡等3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69.36%。

  (五)湿地16.39公顷(245.85亩)。其中,我县湿地类型为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杉城镇,占全县湿地的65.5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03.05公顷(39045.7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503.36公顷(7550.4亩),占19.34%;村庄用地1927.93公顷(28918.95亩),占74.06%;采矿用地124.24公顷(1863.6亩),占4.7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7.52公顷(712.8亩),占1.83%。

  (七)交通运输用地1761.48公顷(26422.2亩)。其中,铁路用地72.74公顷1091.1亩),占4.13%;公路用地966.27公顷(14494.05亩),占54.86%;农村道路720.78公顷(10811.7亩),占40.92%,港口码头用地1.69公顷(25.35亩),占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836.15公顷(87542.25亩)。其中,河流水面1201.94公顷(18029.1亩),占20.59%;水库水面4031.05公顷(60465.75亩),占69.07%;坑塘水面277.57公顷(4163.55亩),占4.76%;沟渠294.58公顷(4418.7亩),占5.05%;水工建筑用地31.01公顷(465.15亩),占0.53%。梅口乡、大龙乡等2个乡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58.8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县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以上数据中,万亩单位数值和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泰宁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泰宁县统计局

  2022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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