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文)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工业集中区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泰宁县朱口镇龙湖工业集中区专项规划(2022-2035)
规划范围:龙湖村社林坑、灌地两部分用地,总用地面积400.00公顷。规划区内社林坑用地西至福银高速公路,灌地用地西至龙湖村和205省道,规划区东、南、北三面均与山体相连。
规划定位:优先发展、重点发展竹木制品业,次要发展旅游产品、农副食品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主要引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低能耗、低耗水、低排放的现代化工业集中区。
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福建省泰宁县朱口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环保站
联系电话:05987661535;邮箱:236016104@qq.com。
环评单位: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层(350003);联系电话:0591-83723202。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如公众需要进一步了解环评的相关信息,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联系。
四、征询对象、征询内容
征询对象:本规划的相关利益者、社会团体、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等。
征询内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询社会各界对本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请公众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征询方式:本次公示通过填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意见,详见附件1。
五、其他
本次网络公示及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福建省泰宁县朱口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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