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岗稳工工作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2〕2号)和《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扶持企业用工稳工十三条措施的通知》(泰政办〔2022〕3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1月份用电量 75%(含75%)的,按用工人数(以2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企业3—1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其中50人以下奖补3万元、50—100 人(含50人)奖补 5 万元、100—300人(含100人)奖补 8 万元、300人以上奖补10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经县人社局审核,现将我县2022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示机关提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止。
公示电话:0598-7832943。
附件:泰宁县2022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名单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泰宁县2022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名单
企业名称 |
用电量 (万千瓦时) |
2022年2月 企业参加失业 保险人数 |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
实际奖补金额(万元) |
||
2022年2月 |
2022年1月 |
2月用电量占1月 用电量比例(%) |
||||
泰宁县金湖食品有限公司 |
3.35 |
3.59 |
93.31 |
12 |
3 |
3 |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 |
2.06 |
1.90 |
108.42 |
165 |
8 |
8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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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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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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