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扶持企业用工稳工十三条措施的通知》(泰政办〔2022〕3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走出去”招聘员工,对参加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外出招聘员工的,给予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外出招聘活动的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次性补助,其中赴省内市外最高补助2500元/次、省外最高补助5000元/次,实际发生的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补助,用人单位每年申请外出招聘补助不超过3次,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月8-14日,县人社局带领福建省政泰工贸有限公司等四家我县优质企业组成的招聘团队,赴贵州省毕节市开展省际劳务合作,参加了毕节市大方县理化乡、大方县核桃乡、大方县马场镇、威宁县龙街镇、威宁县雄山街道举办的5场大型招聘活动。
经县人社局审核,现将我县2022年省际劳务合作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示机关提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止。
公示电话:0598-7832368。
附件:泰宁县2022年省际劳务合作补助名单
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泰宁县2022年省际劳务合作补助名单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招聘成本 |
补贴金额 |
福建省政泰工贸有限公司 |
5672.5 |
5000 |
福建省泰宁科宜光电有限公司 |
4500 |
4500 |
福建泰宁官江湾食品有限公司 |
6265.5 |
5000 |
福建省泰宁县金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4852 |
4852 |
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
4885 |
4885 |
合计 |
|
24237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