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第二批)泰宁县申报以工代训补贴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3-17 09:15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237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40号),经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2021年12月份(第二批)以工代训补贴初审,并经我局复审,现对2021年12月(第二批)符合以工代训346人,共拟补助资金173000元的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3日。如对拟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0598-7832943。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7日

  附:泰宁县2021年12月份(第二批)申报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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