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泰宁县申报以工代训补贴的公示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12-27 15:43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0〕237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40号),经泰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对2021年12月份以工代训补贴初审,并经我局复审,现对2021年12月符合以工代训602人,共拟补助资金301000元的事项予以公示。
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拟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0598-7832943。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7日
附:泰宁县2021年12月份申报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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