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五项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监护人)朋友:
您好!孩子的教育,是家庭和学校共同的责任,切实承担起监管、教育的职责,是学校也是每位家长(监护人)的义务。为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现将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个方面需要共同监管事项告知如下:
一、关于作业管理
1.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
2.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1.5小时,普通高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3.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不通过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
4.不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
5.请家长(监护人)对孩子居家作业和学习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孩子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好居家作业时间,培养他们独立做作业的能力和按时做作业的习惯。
6.家长(监护人)积极营建良好的学习环境,不给孩子额外布置作业,不给孩子过量参加校外兴趣班、培训班,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课业负担和身心负担。
二、关于睡眠管理
1.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2:00,每天睡眠时间达到9小时;高中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3:00,每天睡眠时间达到8小时。
2.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3.小学生到校时间不早于7:50,中学生到校时间不早于7:30。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
请家长(监护人)要做好引导和陪伴,设定固定的睡眠时间,提供良好的睡眠环境,培养孩子良好的睡前习惯,提高孩子的睡眠质量,切实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三、关于手机管理
1.家长督促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的,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学校要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3.请家长(监护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4.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学校、班主任、科任教师沟通联系,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手机使用习惯,坚决杜绝孩子沉迷手机影响身心健康发展。
四、关于读物管理
家长(监护人)要主动监管孩子的读物,制止孩子阅读低级趣味的课外读物,积极鼓励孩子阅读有益于身心健康成长、有益于学习进步的书籍,培养孩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
家长(监护人)营造家庭读书氛围,每天挤出一定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并分享读书成果,为孩子终生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五、关于体质管理
1.要督促孩子坚持参加校内外体育活动,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监督孩子在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分钟以后,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
2.监督并纠正孩子不良的读写姿势,引导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实践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
尊敬的家长(监护人),孩子的学生时代,是学习文化知识、培养高尚情操、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关键时期,家长(监护人)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们真诚希望家校携手,齐心协力,共同把孩子们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监督电话:0598-7838418(泰宁县教育局办公室)
0598-7860861(泰宁县教育局督导室)
泰宁县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