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泰宁县2021年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我县编制了《泰宁县2021年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龙湖工业集中区)》,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各有关单位、朱口镇代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如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 龙湖工业集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一)位置:泰宁县朱口镇龙湖村;
(二)用地面积:16.9355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杉漆窼和双窼,南至毕家岭,西至规划次干路,北至规划支六路。
二.公示期限: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9日
三.反馈方式及通讯地址:泰宁县杉城镇东洲路2号,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邓高平,电话:0598-7839012,电子邮箱:dgp198410@163.com)。
附件:《泰宁县2021年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龙湖工业集中区)》
泰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